基础综合场地建设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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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综合场地建设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基础综合场地建设(重)(招标编号:2024-JLNWFK-G1017)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础综合场地建设(重)(招标编号:2024-JLNWFK-G1017)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体结构形式为钢结构轻钢屋面结构。占地面积466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662平方米。建筑高度(檐口)为6.30m。

2.2、建设地点: (略)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06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PDF和Excel版,若有不一致之处以PDF版本为准)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①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②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与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不一致,以评审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7、拟投入本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可为同一人。

3.8、其他要求: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严重不良行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日至**日(0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指定邮箱(*@*63.com),邮件主题按“招标编号+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招标单位在收到证明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

5.3.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5.3.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澳台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

5.3.4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条第(3)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5.3.5保密承诺书原件。

5.3.6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原件。

5.4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日0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为广西 (略) ( (略) 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楼603)。

6.2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凡采必入

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现场开标时携带完成注册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会被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地 址: (略)

联 系 人:莫先生

电 话:*

监督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楼603

项目联系人:夏冬梅、栗晓奇

联系电话:0773-*

**日

*a附件1.pdf

,广西, (略) ,桂林,0773-

基础综合场地建设(重)(招标编号:2024-JLNWFK-G1017)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础综合场地建设(重)(招标编号:2024-JLNWFK-G1017)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体结构形式为钢结构轻钢屋面结构。占地面积466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662平方米。建筑高度(檐口)为6.30m。

2.2、建设地点: (略)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06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PDF和Excel版,若有不一致之处以PDF版本为准)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①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②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与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不一致,以评审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7、拟投入本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可为同一人。

3.8、其他要求: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严重不良行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日至**日(0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指定邮箱(*@*63.com),邮件主题按“招标编号+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招标单位在收到证明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

5.3.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5.3.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澳台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

5.3.4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条第(3)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5.3.5保密承诺书原件。

5.3.6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原件。

5.4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日0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为广西 (略) ( (略) 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楼603)。

6.2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凡采必入

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现场开标时携带完成注册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会被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地 址: (略)

联 系 人:莫先生

电 话:*

监督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楼603

项目联系人:夏冬梅、栗晓奇

联系电话:077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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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略) ,桂林,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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