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科学研究院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智能考评系统与财务信息化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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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科学研究院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智能考评系统与财务信息化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关于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科学研究院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智能考评系统与财务信息化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项目概况

(略) 特种设备检 (略)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智能考评系统与财务信息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PM-*B

项目名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智能考评系统与财务信息化项目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内容: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智能考评系统与财务信息化

1

102

一套,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公布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t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 (略) ( (略) 鹿城区滨江街道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二楼);

3.方式:供应商填写“获取磋商文件申请表”并将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

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地点: (略) 鹿城区滨江街道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二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日09:30

地点: (略) 鹿城区滨江街道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二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鹿城区滨江街道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未按本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将被拒绝;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特种设备检 (略)

地址: (略) 鹿城区丰门街道中国鞋都一期31号地块质检特检大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鹿城区滨江街道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肖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关于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科学研究院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智能考评系统与财务信息化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项目概况

(略) 特种设备检 (略)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智能考评系统与财务信息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PM-*B

项目名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智能考评系统与财务信息化项目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内容: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智能考评系统与财务信息化

1

102

一套,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公布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t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 (略) ( (略) 鹿城区滨江街道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二楼);

3.方式:供应商填写“获取磋商文件申请表”并将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

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地点: (略) 鹿城区滨江街道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二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日09:30

地点: (略) 鹿城区滨江街道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二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鹿城区滨江街道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未按本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将被拒绝;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特种设备检 (略)

地址: (略) 鹿城区丰门街道中国鞋都一期31号地块质检特检大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鹿城区滨江街道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肖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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