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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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2: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http://**)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丰台区首科大厦四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 ¥1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心远
项目联系电话 010-*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通州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郜先生、刘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8277、86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心远、徐聪宇、高兆兆

项目概况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FDWD-W1001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主要包含蔬菜、水产、肉类、水果、禽蛋、粮油、调料、冷冻品(半成品)、干菜制品、千果、酱菜、牛奶饮料等副食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合同期限:1年,交货地点:某单位指定以下地点( (略) 通州区、朝阳区、丰台区、 (略) 廊坊开发区、固安县、香河县共计8个服务点)。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或入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提供企业为投入本项目员工缴纳社保的记录(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符合配送标准的冷链车1台(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八)供应商参加本采购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毕入,投标截止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http://**)

方式: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购买。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台区首科大厦四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军队采购网成功注册截图)。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企业为投入本项目员工缴纳社保的记录(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符合配送标准的冷链车1台(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通州区        

联系方式:郜先生、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8277、8636、*            

联系方式:于心远、徐聪宇、高兆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心远

电 话:  01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2: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http://**)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丰台区首科大厦四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 ¥1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心远
项目联系电话 010-*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通州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郜先生、刘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8277、86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心远、徐聪宇、高兆兆

项目概况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FDWD-W1001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主要包含蔬菜、水产、肉类、水果、禽蛋、粮油、调料、冷冻品(半成品)、干菜制品、千果、酱菜、牛奶饮料等副食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合同期限:1年,交货地点:某单位指定以下地点( (略) 通州区、朝阳区、丰台区、 (略) 廊坊开发区、固安县、香河县共计8个服务点)。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或入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提供企业为投入本项目员工缴纳社保的记录(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符合配送标准的冷链车1台(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八)供应商参加本采购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毕入,投标截止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http://**)

方式: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购买。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台区首科大厦四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军队采购网成功注册截图)。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企业为投入本项目员工缴纳社保的记录(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符合配送标准的冷链车1台(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通州区        

联系方式:郜先生、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8277、8636、*            

联系方式:于心远、徐聪宇、高兆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心远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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