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机场报废车辆处置公开竞价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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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机场报废车辆处置公开竞价公告招标公告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桂林 (略) 拟对38辆报废车辆进行处置,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该项目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林机场报废车辆处置项目

二、竞价方式:公开竞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桂林机场38辆报废车辆处置:内场车辆32辆(未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预估重量143.78吨;外场车辆6辆(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预估重量18.07吨。确定成交单位后,以实际重量(称重)乘以含税报价得出最终结算金额。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单位,具备合同履行能力,近3年无违法及行政处罚记录的报废车辆回收机构;

2、具有所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经营范围;

3、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五、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内场车辆报价不得低于1200元/吨,外场车辆报价不得低于750元/吨,合计报价不得低于*元。报价低于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最终实际结算金额如低于*元,则按*元结算。

六、现场踏勘:

本项目于2024年7月19日北京时间09:30-11:00;14:30-15:30在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可电话预约以上时间段到场参与现场踏勘。

七、报价要求、截止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允许多次报价。

2、本项目报价包含货物运输费、装卸费、拆解费、公安交管部门车牌注销费、税金(设备税率为13%)等所有费用。如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则以不含税价适用新税率重新计算合同价。

3、报价人应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密封要求详见第二章)现场递交或快递寄达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机关办公楼,接收人:唐玮,联系电话:*。现场递交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邮寄递交的报价人自行考虑邮寄时效因素,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八、评审、竞价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将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10时0 (略) 临桂区两江镇桂林机场办公楼第三会议室召开评审会议和竞价。

2、响应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评审会议和竞价。但必须持下列原件资料接受查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 (略) 公章,须在同一页中内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司公章,须在同一页中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出席评审会议及竞价。未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参加第二轮竞价并不得对竞价结果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若响应人未到评审会现场或未按时签到的,视同认可本项目竞价结果。

九、评审办法:

1、竞价顺序:按实际评审情况。

本项目进行多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响应文件报价。每一轮结束后,评审小组按本轮最高报价设定为下一轮竞价起始价格,直到所有响应人停止报价。每一轮竞价评审程序中,响应人必须将最后报价于规定时间前在竞价现场以书面方式递交至评审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竞价。最后报价必须为历史最高报价,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历史最高报价成交。

2、对于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单位,评审组按有效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内场车辆报价×内场车辆预估重量+外场车辆报价×外场车辆预估重量)从高到低排序推荐项目成交候选人。如合计报价相同则以报价承诺书的报废车辆处理时间较短者为成交候选人。

3、响应人不足三家的:仅有两家响应人的按原评审方法继续进行评审,响应人仅一家的,可直接转换为商务谈判。

十、采购文件发布方式及获取:

1、由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在在()、机场公告媒体发布竞价公告。

2、时间:2024年7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

3、方式:联系采购联系人获取。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若放弃或提出附加条件的,则采购人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桂林 (略)

地 址: (略)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

联系人及电话:唐玮 *

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纪检监察室 0773-*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

桂林 (略)

2024年7月16日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桂林 (略) 拟对38辆报废车辆进行处置,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该项目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林机场报废车辆处置项目

二、竞价方式:公开竞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桂林机场38辆报废车辆处置:内场车辆32辆(未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预估重量143.78吨;外场车辆6辆(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预估重量18.07吨。确定成交单位后,以实际重量(称重)乘以含税报价得出最终结算金额。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单位,具备合同履行能力,近3年无违法及行政处罚记录的报废车辆回收机构;

2、具有所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经营范围;

3、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五、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内场车辆报价不得低于1200元/吨,外场车辆报价不得低于750元/吨,合计报价不得低于*元。报价低于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最终实际结算金额如低于*元,则按*元结算。

六、现场踏勘:

本项目于2024年7月19日北京时间09:30-11:00;14:30-15:30在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可电话预约以上时间段到场参与现场踏勘。

七、报价要求、截止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允许多次报价。

2、本项目报价包含货物运输费、装卸费、拆解费、公安交管部门车牌注销费、税金(设备税率为13%)等所有费用。如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则以不含税价适用新税率重新计算合同价。

3、报价人应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密封要求详见第二章)现场递交或快递寄达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机关办公楼,接收人:唐玮,联系电话:*。现场递交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邮寄递交的报价人自行考虑邮寄时效因素,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八、评审、竞价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将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10时0 (略) 临桂区两江镇桂林机场办公楼第三会议室召开评审会议和竞价。

2、响应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评审会议和竞价。但必须持下列原件资料接受查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 (略) 公章,须在同一页中内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司公章,须在同一页中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出席评审会议及竞价。未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参加第二轮竞价并不得对竞价结果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若响应人未到评审会现场或未按时签到的,视同认可本项目竞价结果。

九、评审办法:

1、竞价顺序:按实际评审情况。

本项目进行多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响应文件报价。每一轮结束后,评审小组按本轮最高报价设定为下一轮竞价起始价格,直到所有响应人停止报价。每一轮竞价评审程序中,响应人必须将最后报价于规定时间前在竞价现场以书面方式递交至评审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竞价。最后报价必须为历史最高报价,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历史最高报价成交。

2、对于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单位,评审组按有效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内场车辆报价×内场车辆预估重量+外场车辆报价×外场车辆预估重量)从高到低排序推荐项目成交候选人。如合计报价相同则以报价承诺书的报废车辆处理时间较短者为成交候选人。

3、响应人不足三家的:仅有两家响应人的按原评审方法继续进行评审,响应人仅一家的,可直接转换为商务谈判。

十、采购文件发布方式及获取:

1、由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在在()、机场公告媒体发布竞价公告。

2、时间:2024年7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

3、方式:联系采购联系人获取。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若放弃或提出附加条件的,则采购人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桂林 (略)

地 址: (略)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

联系人及电话:唐玮 *

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纪检监察室 0773-*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

桂林 (略)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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