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集体和个人人工商品林采伐审批权限全部赋权乡镇的公告
关于实施集体和个人人工商品林采伐审批权限全部赋权乡镇的公告
根据2023年4月23日《海南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海南省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琼林〔2023〕55号)及《海南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省级林长制考核结果的通报》(琼林〔2024〕88 号)整改要求,原各乡镇政府审批的个人、集体(村小组、村委会)所有人工种植且采伐面积≤5公顷的商品林,现将各乡镇个人、集体(村小组、村委会)所有人工种植的商品林采伐审批权限全部赋权乡镇政府实施,取消采伐面积≤5公顷的上限。
举报电话:0898- *(县林业局)
0898- *(县审批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7月17日
根据2023年4月23日《海南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海南省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琼林〔2023〕55号)及《海南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省级林长制考核结果的通报》(琼林〔2024〕88 号)整改要求,原各乡镇政府审批的个人、集体(村小组、村委会)所有人工种植且采伐面积≤5公顷的商品林,现将各乡镇个人、集体(村小组、村委会)所有人工种植的商品林采伐审批权限全部赋权乡镇政府实施,取消采伐面积≤5公顷的上限。
举报电话:0898- *(县林业局)
0898- *(县审批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7月1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