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文物宣传短视频拍摄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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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文物宣传短视频拍摄服务招标公告

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现对长丰县2024文物宣传短视频拍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长丰县2024文物宣传短视频拍摄服务

2. 项目编号:WLJ*

3. 项目总体预算:人民币**万圆整。

4.报名时间及要求

4.1报名时间:**日至**日。

4.2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理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函;(2)营业执照。

4.3报名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材料3份,材料以“申报单位名称+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文物宣传视频拍摄服务项目”命名。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官网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截止时间:**日上午9:00

6.2递交地点:长丰县水湖镇北部综合楼4楼413 办公室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洁

电话: 0551-*

二、投标文件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与采购人所有来往函电文件均应采用中文简体;

2.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文件提交的数量:1份正本,2份副本。

三、服务供应要求

1.服务地点:

2.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3.服务期限:**日至**日。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一周内支付60%,长丰县文化旅游局2024文物宣传视频拍摄服务项目结束后,供应商提供完备活动材料并验收合格后支付40%。

五、采购需求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做好文物宣传和保护工作,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拟拍摄制作16条短视频。有关内容如下。

(一)采购服务内容、数量

1.“四普”宣传短视频制作。文物普查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通力协作配合。为精准有效推进文物普查工作,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拟制作3-5分钟以内“四普”短视频。共计2条短视频。

2.文物宣传短视频制作。文物是复原历史最客观最真实的依据,是了解中华文化的重要资料。为展现文物艺术品味和审美思想。拟制作3-5分钟以内文物宣传短视频,共计4条短视频。

3.活动宣传短视频制作。为配合文化旅游及文物宣传等相关活动,拟制作时长约1分钟左右活动宣传短视频,共计10条短视频。

(二)质量要求

1.拍摄制作视频应突出活动及文物特色,主题突出,构思精巧;画面清晰,拍摄角度多元,构图精美。视频文件不低于1080P高清标准,H264、MP4格式,并根据需要配备背景音乐及字幕等。

2.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所需拍摄服务能力,需提供120秒内短视频样片。摄影团队拥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服务经验,能够按照采购人的需求进行拍摄,团队中有摄影师、摄影助理、后期制作人员等。

3.供应商须将制作完成的视频资料整理收集,分阶段提交采购人。同时,供应商还须服从并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管理,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本次拍摄视频著作权归属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

六、招标评审

(一)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分值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2.本项目组建招标评审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二)终止招标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宣布终止招标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导致本次招标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综合评审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审标准

分值

1

商务部分

(15分)

企业实力和信誉情况

(15分)

近期承担过文物宣传、科学普及类短视频业绩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同时附相应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得5分,最高得15分。

15

2

技术部分

(65分)

项目策划方案

(25分)

供应商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针对项目主要内容,制定策划方案,内容科学合理、结构完整、可行性强,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评委综合评估。一般得5分,良好得15分,优秀得25分,最高得25分。

25

项目案例

(30分)

1. 供应商提供以往相关作品作为样片(样片时长不超过120秒),综合运用声音、构图、调色等编辑方式,剪辑流畅,具备较好的视频制作能力。评委综合评估,一般得5分,良好得10分,优秀得15分,最高得15分。

2.供应商提供以往 (略) 市级媒体及平台发布得5分,在国家级媒体及平台发布得10分,最高得10分。

3.供应商提供以往制作视频获奖证书,省级(含)以上证书得5分,省级以下证书得2分,最高得5分。

30

项目团队

(10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配备专属技术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策划、摄影摄像、后期制作等能力,熟悉活动现场拍摄,专业能力较强。最高得10分。

10

3

价格部分

(2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报价得分=(招标基准价/最后招标报价)×20%×100

20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评审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在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无故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二)成交通知书

各方均无异议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签订合同

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四)服务质量保证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数量,并符合知识产权有关要求。

(五)验收

期满验收时,严格依照采购合同及长丰县文化和旅游所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

九、投标文件规范式样

(一)报价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拍摄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备注

注:

1.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章,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2.应后附报价明细表(请按照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服务内容逐一报出综合单价,同时合计小计金额及总金额,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项目策划方案

提供项目策划方案一份,包括项目整体构架、实施步骤、对本项目的理解、公司优势等,以及视频拍摄制作所能提供的人员、设备等方面保障情况。方案要有完整的结构和清晰的文字表述,有条件的可以配套图片。

(三)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格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式样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拍摄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于2024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注:

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二份副本,电子档一份并封装递交。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包装封口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

**日

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现对长丰县2024文物宣传短视频拍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长丰县2024文物宣传短视频拍摄服务

2. 项目编号:WLJ*

3. 项目总体预算:人民币**万圆整。

4.报名时间及要求

4.1报名时间:**日至**日。

4.2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理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函;(2)营业执照。

4.3报名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材料3份,材料以“申报单位名称+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文物宣传视频拍摄服务项目”命名。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官网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截止时间:**日上午9:00

6.2递交地点:长丰县水湖镇北部综合楼4楼413 办公室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洁

电话: 0551-*

二、投标文件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与采购人所有来往函电文件均应采用中文简体;

2.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文件提交的数量:1份正本,2份副本。

三、服务供应要求

1.服务地点:

2.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3.服务期限:**日至**日。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一周内支付60%,长丰县文化旅游局2024文物宣传视频拍摄服务项目结束后,供应商提供完备活动材料并验收合格后支付40%。

五、采购需求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做好文物宣传和保护工作,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拟拍摄制作16条短视频。有关内容如下。

(一)采购服务内容、数量

1.“四普”宣传短视频制作。文物普查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通力协作配合。为精准有效推进文物普查工作,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拟制作3-5分钟以内“四普”短视频。共计2条短视频。

2.文物宣传短视频制作。文物是复原历史最客观最真实的依据,是了解中华文化的重要资料。为展现文物艺术品味和审美思想。拟制作3-5分钟以内文物宣传短视频,共计4条短视频。

3.活动宣传短视频制作。为配合文化旅游及文物宣传等相关活动,拟制作时长约1分钟左右活动宣传短视频,共计10条短视频。

(二)质量要求

1.拍摄制作视频应突出活动及文物特色,主题突出,构思精巧;画面清晰,拍摄角度多元,构图精美。视频文件不低于1080P高清标准,H264、MP4格式,并根据需要配备背景音乐及字幕等。

2.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所需拍摄服务能力,需提供120秒内短视频样片。摄影团队拥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服务经验,能够按照采购人的需求进行拍摄,团队中有摄影师、摄影助理、后期制作人员等。

3.供应商须将制作完成的视频资料整理收集,分阶段提交采购人。同时,供应商还须服从并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管理,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本次拍摄视频著作权归属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

六、招标评审

(一)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分值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2.本项目组建招标评审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二)终止招标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宣布终止招标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导致本次招标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综合评审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审标准

分值

1

商务部分

(15分)

企业实力和信誉情况

(15分)

近期承担过文物宣传、科学普及类短视频业绩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同时附相应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得5分,最高得15分。

15

2

技术部分

(65分)

项目策划方案

(25分)

供应商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针对项目主要内容,制定策划方案,内容科学合理、结构完整、可行性强,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评委综合评估。一般得5分,良好得15分,优秀得25分,最高得25分。

25

项目案例

(30分)

1. 供应商提供以往相关作品作为样片(样片时长不超过120秒),综合运用声音、构图、调色等编辑方式,剪辑流畅,具备较好的视频制作能力。评委综合评估,一般得5分,良好得10分,优秀得15分,最高得15分。

2.供应商提供以往 (略) 市级媒体及平台发布得5分,在国家级媒体及平台发布得10分,最高得10分。

3.供应商提供以往制作视频获奖证书,省级(含)以上证书得5分,省级以下证书得2分,最高得5分。

30

项目团队

(10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配备专属技术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策划、摄影摄像、后期制作等能力,熟悉活动现场拍摄,专业能力较强。最高得10分。

10

3

价格部分

(2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报价得分=(招标基准价/最后招标报价)×20%×100

20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评审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在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无故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二)成交通知书

各方均无异议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签订合同

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四)服务质量保证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数量,并符合知识产权有关要求。

(五)验收

期满验收时,严格依照采购合同及长丰县文化和旅游所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

九、投标文件规范式样

(一)报价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拍摄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备注

注:

1.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章,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2.应后附报价明细表(请按照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服务内容逐一报出综合单价,同时合计小计金额及总金额,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项目策划方案

提供项目策划方案一份,包括项目整体构架、实施步骤、对本项目的理解、公司优势等,以及视频拍摄制作所能提供的人员、设备等方面保障情况。方案要有完整的结构和清晰的文字表述,有条件的可以配套图片。

(三)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格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式样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拍摄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于2024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注:

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二份副本,电子档一份并封装递交。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包装封口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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