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业教育基地综合协调办公室:直饮水设备改造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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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职业教育基地综合协调办公室:直饮水设备改造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校区直饮水点布置情况表

设备型号

布置位置

数量

小计

1

(大型)二龙头设备

第2栋-8栋学生公寓各层安装2台

140

140

2

(小型)二龙头设备

第1栋教工宿舍、3-16层各层安装2台

28台

32

图书馆2-5层各安装1台

4台

3

合计

172台

4

备注

宿舍区域每层走道东、西端分别安装1台、合计层/2台

二、相关标准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

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

交采购人。

2.3 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和维保期为*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及验收,正式开始供水。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采购设备服务要求

1、安装调试期间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对采购人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供应商负责修复和赔偿。

2、供应商在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不能影响采购人师生正常的教学活动,同时应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供应商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要求提供 24小时畅通的400维修应急电话,有专人进行服务对接,并将维保服务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在直饮机附件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4、在服务期内由供应商依法承担设备、饮水质量、人身安全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在服务期内直饮水机的损坏由供应商以保障采购人师生的正常饮水的情况下(提供桶装水或瓶装水)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

6、人员培训要求:供应商应就直饮水设备的使用操作、日常清洁及维护、一般情况下的故障处理等方面免费培训相关管理人员,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安装时接水、接电、机房布置,废水排除、增加压力设备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所投产品的服务体系:供应商应该在收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出方案,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问题应在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应最迟24小时解决。供应商应对每次维保服务人员进行回访,建立评价机制。

9、供应商应定期回访,最少一学期或一季度一次,调查采购人师生对于饮水设备、维保服务的看法和意见,出具调查报告,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根据师生提出的有意义的修改意见进行设备和服务上的优化。

10、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建立直饮水机的日常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档案,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操作要求、操作程序、故障处理和日常保养维护等要求。应设立运行记录,主要包括:检查记录、设备维护记录、保养记录。

11、水质检测要求:要求供应商于学生在校月份不定期对所服务的采购人采集水样进行检测(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检测公司由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已包含在采购预算中)。水质检测实验室应当出具检测报告,相关文档应当完整清晰,并按时交由采购人永久保存,采购人应同时公示水质检测报告,检测取样位置由采购人任选,采样过程由采购人全程监督,检测报告单要有被检单位、检测时间、采样地点、检测项目、检测结论、检测人、检测部门盖章等信息。

若检测水质不合格或出现较大变化时,应及时暂停设备使用,立即进行问题排查及处理,在水质恢复正常后,应设立一个月的观察期,每周对水质进行一次检测,一月后水质未出现问题则恢复为常规检测要求。若直饮水机出现零部件老旧损坏、损耗过大、线路老化等问题,即使不影响出水水质,也应及时更换。

12、供应商在每学期开学前,应及时做好滤芯更换,维护保养及水质检测工作,确保开学正常供应合格直饮水。

13、供应商应定期对饮 (略) 电路进行检查维护,按规定更换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涉水的处理材料,并做好记录。所有过滤滤芯的更换应由专人严格按照卫生批件上的额定总净水量和使用时间的要求进行更换,并依据当地原水的情况适当调整。

14、耗材更换:供应商每学期至少更换一次耗材,须根据实际损耗情况进行及时更换,更换下来的废弃耗材应做好标签(名称、更换日期、更换人),与更换记录一同交由采购人保存。

15、人员要求:要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维保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到采购人进行设备消毒、检查和维护时统一穿着本企业的服装,持有效证件(工作证和健康证等)在采购人保安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方可进入校园,供应商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应不影响采购人师生的饮水需求和日常教学活动。供应商服务人员如有更改的,应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提供更改的服务人员信息报备。

16、重大活动(如“三考”)开展前供应商须对直饮水设备以及 (略) 进行检查、维护和消毒,更换过滤装置,并进行调试与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重大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派人驻守,确保直饮水供应万无一失。

17、水质事件应急处置

采购人发生水质污染或出现浑浊、嗅味等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派专人到达现场,及时查明原因,若因设备问题导致的,供应商应及时消除污染,解决问题,更换全新的饮水设备,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并向采购人、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在采购人停水期间,供应商应采取措施保障卫生安全的替代饮水满足采购人师生日常饮水需求。

若非设备问题导致的,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处理此事件,在水质回复正常后对饮水设备进行检查,在确认饮水设备未出现问题,且出水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18、供应商应提供有关健康饮水方面的宣传教育资料,并配合采购人做好健康饮水教育宣传工作及活动。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须按长财采购【2024】5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如为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投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进行招标选择其他投标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水质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合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留存。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职业教育基地协调办公室(国库集中支付)

1、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并正式供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一年质保期满后无售后、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余款。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实际支付 (略) 财政拨款及支付办理进度为准。

本项目采用购买设备包干形式实施,根据项目要求及现场情况,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设备,安装(含辅材),质保期(或服务期)内设备维护、配品配件(易损件)、耗材,验收,培训,管理,税金,运输,装卸,仓储,损耗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校区直饮水点布置情况表

设备型号

布置位置

数量

小计

1

(大型)二龙头设备

第2栋-8栋学生公寓各层安装2台

140

140

2

(小型)二龙头设备

第1栋教工宿舍、3-16层各层安装2台

28台

32

图书馆2-5层各安装1台

4台

3

合计

172台

4

备注

宿舍区域每层走道东、西端分别安装1台、合计层/2台

二、相关标准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

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

交采购人。

2.3 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和维保期为*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及验收,正式开始供水。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采购设备服务要求

1、安装调试期间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对采购人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供应商负责修复和赔偿。

2、供应商在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不能影响采购人师生正常的教学活动,同时应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供应商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要求提供 24小时畅通的400维修应急电话,有专人进行服务对接,并将维保服务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在直饮机附件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4、在服务期内由供应商依法承担设备、饮水质量、人身安全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在服务期内直饮水机的损坏由供应商以保障采购人师生的正常饮水的情况下(提供桶装水或瓶装水)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

6、人员培训要求:供应商应就直饮水设备的使用操作、日常清洁及维护、一般情况下的故障处理等方面免费培训相关管理人员,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安装时接水、接电、机房布置,废水排除、增加压力设备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所投产品的服务体系:供应商应该在收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出方案,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问题应在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应最迟24小时解决。供应商应对每次维保服务人员进行回访,建立评价机制。

9、供应商应定期回访,最少一学期或一季度一次,调查采购人师生对于饮水设备、维保服务的看法和意见,出具调查报告,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根据师生提出的有意义的修改意见进行设备和服务上的优化。

10、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建立直饮水机的日常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档案,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操作要求、操作程序、故障处理和日常保养维护等要求。应设立运行记录,主要包括:检查记录、设备维护记录、保养记录。

11、水质检测要求:要求供应商于学生在校月份不定期对所服务的采购人采集水样进行检测(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检测公司由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已包含在采购预算中)。水质检测实验室应当出具检测报告,相关文档应当完整清晰,并按时交由采购人永久保存,采购人应同时公示水质检测报告,检测取样位置由采购人任选,采样过程由采购人全程监督,检测报告单要有被检单位、检测时间、采样地点、检测项目、检测结论、检测人、检测部门盖章等信息。

若检测水质不合格或出现较大变化时,应及时暂停设备使用,立即进行问题排查及处理,在水质恢复正常后,应设立一个月的观察期,每周对水质进行一次检测,一月后水质未出现问题则恢复为常规检测要求。若直饮水机出现零部件老旧损坏、损耗过大、线路老化等问题,即使不影响出水水质,也应及时更换。

12、供应商在每学期开学前,应及时做好滤芯更换,维护保养及水质检测工作,确保开学正常供应合格直饮水。

13、供应商应定期对饮 (略) 电路进行检查维护,按规定更换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涉水的处理材料,并做好记录。所有过滤滤芯的更换应由专人严格按照卫生批件上的额定总净水量和使用时间的要求进行更换,并依据当地原水的情况适当调整。

14、耗材更换:供应商每学期至少更换一次耗材,须根据实际损耗情况进行及时更换,更换下来的废弃耗材应做好标签(名称、更换日期、更换人),与更换记录一同交由采购人保存。

15、人员要求:要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维保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到采购人进行设备消毒、检查和维护时统一穿着本企业的服装,持有效证件(工作证和健康证等)在采购人保安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方可进入校园,供应商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应不影响采购人师生的饮水需求和日常教学活动。供应商服务人员如有更改的,应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提供更改的服务人员信息报备。

16、重大活动(如“三考”)开展前供应商须对直饮水设备以及 (略) 进行检查、维护和消毒,更换过滤装置,并进行调试与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重大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派人驻守,确保直饮水供应万无一失。

17、水质事件应急处置

采购人发生水质污染或出现浑浊、嗅味等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派专人到达现场,及时查明原因,若因设备问题导致的,供应商应及时消除污染,解决问题,更换全新的饮水设备,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并向采购人、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在采购人停水期间,供应商应采取措施保障卫生安全的替代饮水满足采购人师生日常饮水需求。

若非设备问题导致的,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处理此事件,在水质回复正常后对饮水设备进行检查,在确认饮水设备未出现问题,且出水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18、供应商应提供有关健康饮水方面的宣传教育资料,并配合采购人做好健康饮水教育宣传工作及活动。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须按长财采购【2024】5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如为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投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进行招标选择其他投标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水质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合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留存。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职业教育基地协调办公室(国库集中支付)

1、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并正式供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一年质保期满后无售后、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余款。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实际支付 (略) 财政拨款及支付办理进度为准。

本项目采用购买设备包干形式实施,根据项目要求及现场情况,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设备,安装(含辅材),质保期(或服务期)内设备维护、配品配件(易损件)、耗材,验收,培训,管理,税金,运输,装卸,仓储,损耗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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