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平罗县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县污染源日常监管工作,提高环境监管效能,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科学合理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依据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政府的工作要求等,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二)大力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不断探索联合抽查新模式。
(三)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加大对抽查结果的公示力度,确保实现抽查结果和处理结果的依法公示。
二、工作任务
(一)抽查对象和内容
1.抽查对象。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 (略) ,将辖区内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录入抽查清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2.抽查内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二)抽查方式和要求
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 (略) ,结合生态环境系统执法计划要求采取定向抽查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按一般排污、重点排污等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电脑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企业名单,人员分组、企业分组由电脑系统自动分配。每次抽取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随机抽查对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开展现场抽查时,应完整记录执法检查的依据、对象、内容、结果等事项,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动态信息的录入与更新工作,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重点污染源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10%;一般污染源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结果100%公示,检查发现问题100%整改到位。
(四)抽查结果的应用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五)实施跨部门联 (略) 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要求,需要其他部门参与检查的,及时和相关部门对接,按要求实施联合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局局长任组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副队长以及分局所属各科室、监察所所长为成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万龙
副组长:曹健
成员:王莉刘庆安曹继武 闫建成 李 飞 王炳南 单 璟 张 策
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的日常工作事务。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定抽查计划,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附件:1.202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部门内部)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排污许可执行情况3.污染物排放情况 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 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 平罗县排污单位 | 一般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部令第19号) |
附件2
2024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抽查 比例 | 预估抽查户(次)数 | 抽查 类型 | 组织抽查科室 | 实施检查 部门 | 联合检查 参与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一般排排污企业抽查 |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3.污染物排放情况 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 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 平罗县一般排污单位 | 5% | 12 | 不定向 |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 无 | 2024年12月 |
2 | 重点排污企业抽查 |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3.污染物排放情况 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 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 平罗县重点排污单位 | 10% | 3 | 不定向 |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 无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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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平罗县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县污染源日常监管工作,提高环境监管效能,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科学合理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依据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政府的工作要求等,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二)大力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不断探索联合抽查新模式。
(三)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加大对抽查结果的公示力度,确保实现抽查结果和处理结果的依法公示。
二、工作任务
(一)抽查对象和内容
1.抽查对象。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 (略) ,将辖区内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录入抽查清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2.抽查内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二)抽查方式和要求
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 (略) ,结合生态环境系统执法计划要求采取定向抽查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按一般排污、重点排污等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电脑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企业名单,人员分组、企业分组由电脑系统自动分配。每次抽取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随机抽查对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开展现场抽查时,应完整记录执法检查的依据、对象、内容、结果等事项,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动态信息的录入与更新工作,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重点污染源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10%;一般污染源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结果100%公示,检查发现问题100%整改到位。
(四)抽查结果的应用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五)实施跨部门联 (略) 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要求,需要其他部门参与检查的,及时和相关部门对接,按要求实施联合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局局长任组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副队长以及分局所属各科室、监察所所长为成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万龙
副组长:曹健
成员:王莉刘庆安曹继武 闫建成 李 飞 王炳南 单 璟 张 策
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的日常工作事务。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定抽查计划,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附件:1.202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部门内部)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排污许可执行情况3.污染物排放情况 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 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 平罗县排污单位 | 一般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部令第19号) |
附件2
2024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抽查 比例 | 预估抽查户(次)数 | 抽查 类型 | 组织抽查科室 | 实施检查 部门 | 联合检查 参与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一般排排污企业抽查 |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3.污染物排放情况 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 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 平罗县一般排污单位 | 5% | 12 | 不定向 |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 无 | 2024年12月 |
2 | 重点排污企业抽查 |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3.污染物排放情况 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 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 平罗县重点排污单位 | 10% | 3 | 不定向 |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 (略)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 无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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