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程、公务车委外维修项目
年度工程、公务车委外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CG*
标段(包)编号:CG*/001
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工程、公务车委外维修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必须具备完善的合法资质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产品授权代理证书及经营许可证等;
2、必须具有与供货规模相一致的资金实力,根据采购项目确定资金量;
3、必须在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有效期内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小型车维修、中大型客车维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经法人授权的二级法人 (略) ,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5、必须具备较为丰富的业绩证明;
6、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五、具体要求
1、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承诺的维修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方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能够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3、应能为送修方提供紧急救援服务,配备有明显标志的抢修车,投标人应能在4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
4、维修厂应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5、应对送修方的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送修单、派工单、结算单,实行“三单合一”管理,开展跟踪服务。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送修方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7、应当建立南京江北 (略) 工程公务车维修管理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的维修情况,核算维修费用,并认真及时准确的编报维修情况统计表,每季度结束前十天内,汇总后报送南京江北 (略) 。
8、送修方自带零配件维修的免配件加价(非安全件)
9、承诺如中标后,所有维修业务由中标单位负责。
10、投标人承诺,按行业管理部门固定接入和使用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11、投标人承诺定额标准执行《 (略) 汽车保养故障诊断修理公式定额》(2018版)。
12、投标人承诺使用符合相关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的涂料。
13、机油、滤清器等符合车型厂家要求。
14、车辆维修、配件质量按国家三包规定进行质保。
15、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令)的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
16、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机械事故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负责维修车辆的中标人承担。
17、所有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
18、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返修时不得再计价收费。
19、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控制在3%以内。
20、维修完毕后应妥善保管更换的旧件,不得以换代修。
21、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22、投标人经营场所 (略) 管辖的长江以北区域,以营业执照为准; (略) 为中心,十五公里以内,如超出承诺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六、质保期
车辆维修、配件质量按国家三包规定进行质保。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机械事故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负责维修车辆的中标人承担。
在线报价网址http://**-lawbid-fehttp://**#/pages/bid_section/biddingDetail?ihttp://**
标段(包)编号:CG*/001
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工程、公务车委外维修项目
在线报价网址http://**-lawbid-fehttp://**#/pages/bid_section/biddingDetail?ihttp://**
证件编号:10002
证件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件描述: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件编号:10013
证件名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证件描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证件编号:1
证件名称: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小型车维
证件描述: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小型车维修、中大型客车维修)
采购项目编号: CG*
标段(包)编号:CG*/001
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工程、公务车委外维修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必须具备完善的合法资质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产品授权代理证书及经营许可证等;
2、必须具有与供货规模相一致的资金实力,根据采购项目确定资金量;
3、必须在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有效期内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小型车维修、中大型客车维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经法人授权的二级法人 (略) ,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5、必须具备较为丰富的业绩证明;
6、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五、具体要求
1、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承诺的维修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方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能够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3、应能为送修方提供紧急救援服务,配备有明显标志的抢修车,投标人应能在4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
4、维修厂应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5、应对送修方的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送修单、派工单、结算单,实行“三单合一”管理,开展跟踪服务。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送修方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7、应当建立南京江北 (略) 工程公务车维修管理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的维修情况,核算维修费用,并认真及时准确的编报维修情况统计表,每季度结束前十天内,汇总后报送南京江北 (略) 。
8、送修方自带零配件维修的免配件加价(非安全件)
9、承诺如中标后,所有维修业务由中标单位负责。
10、投标人承诺,按行业管理部门固定接入和使用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11、投标人承诺定额标准执行《 (略) 汽车保养故障诊断修理公式定额》(2018版)。
12、投标人承诺使用符合相关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的涂料。
13、机油、滤清器等符合车型厂家要求。
14、车辆维修、配件质量按国家三包规定进行质保。
15、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令)的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
16、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机械事故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负责维修车辆的中标人承担。
17、所有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
18、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返修时不得再计价收费。
19、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控制在3%以内。
20、维修完毕后应妥善保管更换的旧件,不得以换代修。
21、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22、投标人经营场所 (略) 管辖的长江以北区域,以营业执照为准; (略) 为中心,十五公里以内,如超出承诺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六、质保期
车辆维修、配件质量按国家三包规定进行质保。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机械事故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负责维修车辆的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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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CG*/001
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工程、公务车委外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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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编号:10002
证件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件描述: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件编号:10013
证件名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证件描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证件编号:1
证件名称: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小型车维
证件描述: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小型车维修、中大型客车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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