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加装餐梯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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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加装餐梯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幼儿园加装餐梯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幼儿园加装餐梯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http://**)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GC250

项目名称:幼儿园加装餐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本工程设定的工程最高限价为:*元,含本工程暂列金额为0元。所报价格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负责浙江师范大学幼儿园大楼加装1台餐梯,包括墙体和窗户拆改、电梯井道、电梯门套及门洞(地面)装饰、电梯安装等施工。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合同义务履约完毕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所有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出具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5月、2024年6月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在职社保缴纳依据材料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供应商名称( (略) 名称)须一致。如在响应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具有企业的任命书;
(5)供应商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http://**)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http:http://**)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95763;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settle-front/registry)。
供应商应当按照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无效责任自负。同时,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在线解密开标方式,供应商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 (略) 迎宾大道68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骆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略) 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109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玉泉东路288号3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晓琳(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吴贵兰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谢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地址: (略) 迎宾大道688号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幼儿园加装餐梯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幼儿园加装餐梯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http://**)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GC250

项目名称:幼儿园加装餐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本工程设定的工程最高限价为:*元,含本工程暂列金额为0元。所报价格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负责浙江师范大学幼儿园大楼加装1台餐梯,包括墙体和窗户拆改、电梯井道、电梯门套及门洞(地面)装饰、电梯安装等施工。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合同义务履约完毕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所有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出具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5月、2024年6月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在职社保缴纳依据材料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供应商名称( (略) 名称)须一致。如在响应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具有企业的任命书;
(5)供应商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http://**)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http:http://**)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95763;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settle-front/registry)。
供应商应当按照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无效责任自负。同时,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在线解密开标方式,供应商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 (略) 迎宾大道68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骆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略) 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109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玉泉东路288号3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晓琳(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吴贵兰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谢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地址: (略) 迎宾大道688号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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