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实验中学第二校区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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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实验中学第二校区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略)

长安实验中学第二校区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长安实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长安实验中学第二校区食堂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长安实验中学第二校区食堂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HSGD*

3、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方式,不对价格部分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报价。结算采用据实结算方式,无具体预算金额。

4、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5、 项目内容:

包号

采购标的名称

服务期

1

长安实验中学第二校区食堂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

详细内容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需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应包含“食品经营管理”(提供有效证书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公告期限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日至**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地点: (略) 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3、 售价:3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 方式:线上或现场获取,线上获取方式详见后附件格式“获取标书登记表”,为了便于统计建议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五、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3、 地点: (略) 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六、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长安实验中学

地址: (略) 长安镇长青北路516号

联系人:肖老师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项目联系人:袁小姐

电话:0769-*

发布人: 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日

,广东, (略) ,东莞,0769-
(略)

长安实验中学第二校区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长安实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长安实验中学第二校区食堂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长安实验中学第二校区食堂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HSGD*

3、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方式,不对价格部分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报价。结算采用据实结算方式,无具体预算金额。

4、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5、 项目内容:

包号

采购标的名称

服务期

1

长安实验中学第二校区食堂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

详细内容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需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应包含“食品经营管理”(提供有效证书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公告期限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日至**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地点: (略) 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3、 售价:3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 方式:线上或现场获取,线上获取方式详见后附件格式“获取标书登记表”,为了便于统计建议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五、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3、 地点: (略) 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六、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长安实验中学

地址: (略) 长安镇长青北路516号

联系人:肖老师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项目联系人:袁小姐

电话:0769-*

发布人: 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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