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略) 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试剂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2024-TDSR-00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7日 发布来源: (略) 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概况 试剂耗材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西青区张家 (略) 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TDSR-008 项目名称:试剂耗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元 最高限价:17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科室提出购置需求后 7 天内送货(加急除外)。(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B.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第二包: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B.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第三包、第四包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到 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西青区张家 (略) 10号 方式:1、现场获取;2、每包每本售价300元。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张家 (略) 10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张家 (略) 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三包: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B.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第四包: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B.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西 (略) 2号增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张家 (略) 10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泰达 (略) 2024年07月17日 |
(略) 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试剂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2024-TDSR-00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7日 发布来源: (略) 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概况 试剂耗材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西青区张家 (略) 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TDSR-008 项目名称:试剂耗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元 最高限价:17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科室提出购置需求后 7 天内送货(加急除外)。(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B.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第二包: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B.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第三包、第四包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到 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西青区张家 (略) 10号 方式:1、现场获取;2、每包每本售价300元。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张家 (略) 10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张家 (略) 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三包: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B.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第四包: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B.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西 (略) 2号增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张家 (略) 10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泰达 (略) 2024年0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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