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年度氨水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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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年度氨水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自贡 (略) (采购人名称)就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氨水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自贡 (略) 2024-2025年度氨水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工作内容:对自贡 (略) 及2024-2025年度氨水提供货物供应及运输等相关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人要求》;

4.服务期限:**日-**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本文件《采购人要求》的要求;

6.竞谈有效期:90天;

7.最高限价:最高单价限价为¥729元/吨 ,全年预计用量:2500吨,最高总价限价为¥*.00元 (含9%增值税);

8.采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二、响应人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招标货物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资质要求:投标单位是生产型企业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括氨溶液);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应该包括氨溶液),及所代理生产商(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括氨溶液)和销售代理文件;

3.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6月-2024年6月)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连续12个月累计供应量不低于2500吨的氨水供应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需体现连续12个月累计供应量不低于2500吨,如发票或其他佐证资料,备注:业绩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信誉要求: (略) 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近3年(2021年6月-2024年6月)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5.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自行承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

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还要求投标人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或声明;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竞谈响应人,请于2024年 7月 17日至 2024年 7 月 23 日登*阳光采购平台 (网址: http://**)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招标人(或采购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7月 30 日14时30分, (略) 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4年 7 月 30 日14时30分;

2、谈 (略) 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8楼。

六、发布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天府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自贡 (略)

地 址: (略) 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大厦14楼

联系人:谭宝军

联系电话:*

2024 年 7月

竞争性谈判公告

自贡 (略) (采购人名称)就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氨水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自贡 (略) 2024-2025年度氨水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工作内容:对自贡 (略) 及2024-2025年度氨水提供货物供应及运输等相关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人要求》;

4.服务期限:**日-**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本文件《采购人要求》的要求;

6.竞谈有效期:90天;

7.最高限价:最高单价限价为¥729元/吨 ,全年预计用量:2500吨,最高总价限价为¥*.00元 (含9%增值税);

8.采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二、响应人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招标货物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资质要求:投标单位是生产型企业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括氨溶液);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应该包括氨溶液),及所代理生产商(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括氨溶液)和销售代理文件;

3.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6月-2024年6月)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连续12个月累计供应量不低于2500吨的氨水供应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需体现连续12个月累计供应量不低于2500吨,如发票或其他佐证资料,备注:业绩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信誉要求: (略) 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近3年(2021年6月-2024年6月)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5.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自行承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

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还要求投标人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或声明;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竞谈响应人,请于2024年 7月 17日至 2024年 7 月 23 日登*阳光采购平台 (网址: http://**)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招标人(或采购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7月 30 日14时30分, (略) 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4年 7 月 30 日14时30分;

2、谈 (略) 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8楼。

六、发布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天府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自贡 (略)

地 址: (略) 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大厦14楼

联系人:谭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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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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