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市区道路交通设施常用材料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市区道路交通设施常用材料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 (略) 区道路交通设施常用材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下载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5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 (略) 区道路交通设施常用材料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市区道路交通设施常用材料采购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00%。本项目预留份额可通过合同分包的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须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00%以上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占比不得低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00%以上的比例)的60.00%,并出具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仅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0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下载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http://**) 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无需再次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潜在投标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后潜在投标人凭 CA 秘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格式(.bdzf)。具体注册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操作可咨询平台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澄清、修改和更正等信息变动,投标人延误自行负责。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3.根据《 (略)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七一中路 768 号
联系方式: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场街道办事处天鹅西路518号华海大厦703室
联系方式: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帆
电话:0312-*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 (略) 区道路交通设施常用材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下载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5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 (略) 区道路交通设施常用材料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市区道路交通设施常用材料采购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00%。本项目预留份额可通过合同分包的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须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00%以上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占比不得低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00%以上的比例)的60.00%,并出具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仅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0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下载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http://**) 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无需再次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潜在投标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后潜在投标人凭 CA 秘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格式(.bdzf)。具体注册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操作可咨询平台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澄清、修改和更正等信息变动,投标人延误自行负责。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3.根据《 (略)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七一中路 768 号
联系方式: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场街道办事处天鹅西路518号华海大厦703室
联系方式: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帆
电话:0312-*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