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渝05破183号重庆市山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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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渝05破183号重庆市山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略) 山峡机动车驾 (略) 管理人

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2024)山峡破管字第20号

(略) 第五 (略) 于**日作出(2024)渝05破申380号民事裁定,裁 (略) 山峡机动车驾 (略) (简称“山峡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日作出(2024)渝05破183号决定书,指定重庆 (略) 担任管理人。

(略) 破产清算工作, (略) 许可,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重庆破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 (略) 第五 (略) 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开选 (略) 开展审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峡公司的基本情况

山峡公司成立于**日;企业类型: (略) (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住所地: (略) 涪陵区望州路13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审计目的

对山峡公司截止**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清查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二)审计范围

专项审计应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实施,包括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审计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 (略) 、山峡公司管理人认为需进行审计的内容等,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委托事项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上述专项审计包括但不限于:

1.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资金收支流向、资产处置情况;

2. (略) 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被审计单位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情况;

3. (略) 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被审计单位具有破产原因情形下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4.被审计单位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以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情况;

5.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情况;

6.被审计单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情况;

7.被审计单位关联交易情况,是否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情况;

8.根据管理人的工作需要,就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向管理人提供相关材料、凭证并进行说明。

(三)审计机构工作时间要求

1.审计机构选定后,应在3个 (略) 开始工作;

2.审计工作须在审计机构选定后20日内完成,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并根据案件进展要求 (略) 及山峡公司管理人出具其他相应审计意见。

三、选聘要求

参与选聘的中介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

3.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丰富的破产审计业务经验且熟悉企业破产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介机构具有从事破产清算或强制清算审计项目业绩;

4. (略) (略) 或各 (略) 社会中介机构名册, (略) 网上 (略) “破产业务服务”项下对应审计资质(分别提供各网站下载页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5.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书面承诺);

6.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不存在《重庆破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述的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书面承诺);

7.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能够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内容、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四、参评要求

(一)现场勘察

管理人不组织实地勘察,由参评机构自行了解后报价,凡参评的机构都将视其对项目情况已充分了解。

(二)参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加本次选聘的意向书;

2.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机构简介;

4.主要业绩证明(曾经参与破产项目的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

5.服务方案;

6.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相关资格证明及联系方式;

7.报价单。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报价应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即包干价。

8.承诺书。(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略) 和管理人做好审计工作;④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审计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⑤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⑥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不得存在《重庆破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述的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五、评选规则和程序

(一)评选小组的确定及流程

1.评选由管理人及债权人代表组建的评选小组(不少于3人的单数)负责;

2.评选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

与参评机构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评选小组在评选过程中应全程录音、录像。

(二)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选小组对满足选聘文件实质要求的参评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评分并制作评分表,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选机构(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机构并列得分第一名,并列机构中参评报价得分最高者中选)。评分表应由评选小组成员签字。

(三)评分标准

1.审计机构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参评报价占80分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最低者得80分,按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每低一个位次扣减2分的规则计算出各参评机构的报价得分。

(2)服务方案占20分

根据服务方案、服务内容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判。

(四)评定结果的告知

中选机构确定后三日内由管理人电话告知,接到中选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供响应文件中的所有业绩证明资料备查,未入选机构不再另行告知。

六、报名方式及费用支付

1.报名截止时间:**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审计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网上 (略) 进行报名及上传参选文件PDF版。

管理人将于**日前完成评选工作,确定一家中选机构,并公布最终选定结果。

3.审计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

七、违约责任

选定的审计机构不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或者出现其他重大违约情形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八、纪律和监督

(一)对管理人的纪律要求

管理人不得泄漏公开选聘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评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对参评机构的纪律要求

参评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管理人串通参评,不得贿赂管理人或者评选小组成员谋求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评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参评机构相互串通参评:

1.参评机构之间协商参评报价等参评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参评机构之间约定中选机构。

3.参评机构之间约定部分参评机构放弃参评或者中选。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参评机构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评。

5.参评机构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参评机构而采取的其它联合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参评机构相互串通参评:

1.不同参评机构的参评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参评机构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评事宜。

3.不同参评机构的参评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参评机构的参评文件相互混装。

参评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资质证明。

2.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3.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对评选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评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参评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评选小组成员不得使用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九、其他事项

1.管理人联系方式: (略) 渝北区财富东路涉外商务区B3栋22楼/夏老师/023-*、*。

2.拟参加本次选聘的审计机构在报价前可联系管理人, (略) 财务资料状况。

3.管理人对本次选聘各项事宜保留最终解释权。

(略) 山峡机动车驾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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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山峡机动车驾 (略) 管理人

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2024)山峡破管字第20号

(略) 第五 (略) 于**日作出(2024)渝05破申380号民事裁定,裁 (略) 山峡机动车驾 (略) (简称“山峡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日作出(2024)渝05破183号决定书,指定重庆 (略) 担任管理人。

(略) 破产清算工作, (略) 许可,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重庆破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 (略) 第五 (略) 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开选 (略) 开展审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峡公司的基本情况

山峡公司成立于**日;企业类型: (略) (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住所地: (略) 涪陵区望州路13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审计目的

对山峡公司截止**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清查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二)审计范围

专项审计应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实施,包括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审计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 (略) 、山峡公司管理人认为需进行审计的内容等,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委托事项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上述专项审计包括但不限于:

1.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资金收支流向、资产处置情况;

2. (略) 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被审计单位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情况;

3. (略) 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被审计单位具有破产原因情形下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4.被审计单位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以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情况;

5.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情况;

6.被审计单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情况;

7.被审计单位关联交易情况,是否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情况;

8.根据管理人的工作需要,就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向管理人提供相关材料、凭证并进行说明。

(三)审计机构工作时间要求

1.审计机构选定后,应在3个 (略) 开始工作;

2.审计工作须在审计机构选定后20日内完成,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并根据案件进展要求 (略) 及山峡公司管理人出具其他相应审计意见。

三、选聘要求

参与选聘的中介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

3.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丰富的破产审计业务经验且熟悉企业破产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介机构具有从事破产清算或强制清算审计项目业绩;

4. (略) (略) 或各 (略) 社会中介机构名册, (略) 网上 (略) “破产业务服务”项下对应审计资质(分别提供各网站下载页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5.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书面承诺);

6.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不存在《重庆破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述的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书面承诺);

7.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能够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内容、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四、参评要求

(一)现场勘察

管理人不组织实地勘察,由参评机构自行了解后报价,凡参评的机构都将视其对项目情况已充分了解。

(二)参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加本次选聘的意向书;

2.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机构简介;

4.主要业绩证明(曾经参与破产项目的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

5.服务方案;

6.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相关资格证明及联系方式;

7.报价单。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报价应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即包干价。

8.承诺书。(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略) 和管理人做好审计工作;④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审计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⑤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⑥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不得存在《重庆破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述的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五、评选规则和程序

(一)评选小组的确定及流程

1.评选由管理人及债权人代表组建的评选小组(不少于3人的单数)负责;

2.评选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

与参评机构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评选小组在评选过程中应全程录音、录像。

(二)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选小组对满足选聘文件实质要求的参评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评分并制作评分表,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选机构(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机构并列得分第一名,并列机构中参评报价得分最高者中选)。评分表应由评选小组成员签字。

(三)评分标准

1.审计机构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参评报价占80分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最低者得80分,按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每低一个位次扣减2分的规则计算出各参评机构的报价得分。

(2)服务方案占20分

根据服务方案、服务内容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判。

(四)评定结果的告知

中选机构确定后三日内由管理人电话告知,接到中选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供响应文件中的所有业绩证明资料备查,未入选机构不再另行告知。

六、报名方式及费用支付

1.报名截止时间:**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审计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网上 (略) 进行报名及上传参选文件PDF版。

管理人将于**日前完成评选工作,确定一家中选机构,并公布最终选定结果。

3.审计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

七、违约责任

选定的审计机构不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或者出现其他重大违约情形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八、纪律和监督

(一)对管理人的纪律要求

管理人不得泄漏公开选聘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评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对参评机构的纪律要求

参评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管理人串通参评,不得贿赂管理人或者评选小组成员谋求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评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参评机构相互串通参评:

1.参评机构之间协商参评报价等参评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参评机构之间约定中选机构。

3.参评机构之间约定部分参评机构放弃参评或者中选。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参评机构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评。

5.参评机构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参评机构而采取的其它联合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参评机构相互串通参评:

1.不同参评机构的参评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参评机构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评事宜。

3.不同参评机构的参评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参评机构的参评文件相互混装。

参评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资质证明。

2.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3.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对评选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评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参评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评选小组成员不得使用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九、其他事项

1.管理人联系方式: (略) 渝北区财富东路涉外商务区B3栋22楼/夏老师/023-*、*。

2.拟参加本次选聘的审计机构在报价前可联系管理人, (略) 财务资料状况。

3.管理人对本次选聘各项事宜保留最终解释权。

(略) 山峡机动车驾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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