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留置场所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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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留置场所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略) 留置场所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留置场所改扩建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略) 留置场所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发〔2024]12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监察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略) 财政筹措并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厅资金支持,招 (略) 监察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将现有留置中心留置综合楼改造为留置区,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戒综合楼Ⅱ改造为办案业务区,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戒综合楼Ⅰ改造为生活区,改扩建总建筑面积为9904.41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沙坡头区

2.3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0时00分至**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监察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政府 地 址: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高宝荣、薛兵、杨薇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日

(略) 留置场所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留置场所改扩建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略) 留置场所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发〔2024]12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监察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略) 财政筹措并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厅资金支持,招 (略) 监察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将现有留置中心留置综合楼改造为留置区,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戒综合楼Ⅱ改造为办案业务区,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戒综合楼Ⅰ改造为生活区,改扩建总建筑面积为9904.41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沙坡头区

2.3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0时00分至**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监察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政府 地 址: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高宝荣、薛兵、杨薇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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