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半山单元高中暂名招标代理服务的综合评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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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半山单元高中暂名招标代理服务的综合评分公告

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半山单元高中(暂名)招标代理服务的综合评分公告

项目概况

半山单元高中(暂名)招标代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教育局非依法招标(小额)项目平台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FWZX-2024-010

项目名称:半山单元高中(暂名)招标代理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负责完成半山单元高中(暂名)勘察、多测合一、监理、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临时电力施工、施工(含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等招标代理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完成合同内容为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日13:00

地点: (略) 教育局非依法招标(小额)项目平台获取

方式:供应 (略) 教育局非依法招标(小额)项目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3: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日 13:00

开标地点: (略) 拱墅区重机巷56号9楼1号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东新路重机巷56号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571-*

监督投诉电话:余老师 057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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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半山单元高中(暂名)招标代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教育局非依法招标(小额)项目平台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FWZX-2024-010

项目名称:半山单元高中(暂名)招标代理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负责完成半山单元高中(暂名)勘察、多测合一、监理、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临时电力施工、施工(含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等招标代理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完成合同内容为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日13:00

地点: (略) 教育局非依法招标(小额)项目平台获取

方式:供应 (略) 教育局非依法招标(小额)项目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3: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日 13:00

开标地点: (略) 拱墅区重机巷56号9楼1号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东新路重机巷56号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571-*

监督投诉电话:余老师 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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