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竹盐特色资源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竹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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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竹盐特色资源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竹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XJS-CG-*

项目名称:长宁县竹盐特色资源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竹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1个包(具体详见第五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7 月 18 日至2024年 7 月 24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1栋15层1505号

本项目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或网上报名方式:

1、现场发售。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原件备查。

2、网络(远程)发售。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邮箱: *@*63.com。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传后请致电028-*,再按照提示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报名资料于开标当日交于开标地点工作人员。

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1栋15层1505号 响应文件及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包含加盖公章的委托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 7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1栋15层150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长宁 (略)

地址: (略) 长宁县长宁镇竹海大道二段183号

联系方式:0831-*;王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1栋15层1505号

联系方式:028-*;周女士

2024年7月


,四川, (略) ,长宁县,宜宾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XJS-CG-*

项目名称:长宁县竹盐特色资源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竹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1个包(具体详见第五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7 月 18 日至2024年 7 月 24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1栋15层1505号

本项目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或网上报名方式:

1、现场发售。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原件备查。

2、网络(远程)发售。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邮箱: *@*63.com。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传后请致电028-*,再按照提示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报名资料于开标当日交于开标地点工作人员。

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1栋15层1505号 响应文件及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包含加盖公章的委托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 7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1栋15层150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长宁 (略)

地址: (略) 长宁县长宁镇竹海大道二段183号

联系方式:0831-*;王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1栋15层1505号

联系方式:028-*;周女士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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