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保行政村盛吉车队西北侧地块污水外运项目询价公告
严保行政村盛吉车队西北侧地块污水外运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CZ-2024-07-010
项目名称:严保行政村盛吉车队西北侧地块污水外运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8元/立方(含运费),具实计算(高于限价无效标)
采购需求:采购严保行政村盛吉车队西北侧地块污水外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服务期:1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范围:含山县建成区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21日17时止;
2.报名材料: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相关证件复印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资料不退还)至安徽 (略) 。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安 (略) 含山县得胜河公寓门面107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10时00分
4.响应文件及递交地点:安 (略) 含山县得胜河公寓门面107
4.1供应商需要递交的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封面、营业执照、相关证件复印件、报价单、授权委托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含山县环峰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安徽 (略)
联系人:肖伟*
地址:含山县得胜河公寓门面107
七、重要提示:
在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高于预算单价为无效报价),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成交人由在成功报名的供应商中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1)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拆封投标文件,有效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在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经审查合格后总价最低价即为成交人)。
(2)如报价有两家单位相同,抽签选定中标单位,最终抽签序号以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登记的序号为准。
(3)成交人确认后,在含山县环峰镇人民政府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
八、服务要求(合同履约期间,如成交人无法满足以下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一) (略) 污水的及时运输,同时加强对污泥运输过程中的监管,彻底解决污泥长距离运输中的污染问题,本次采购专业运输单位负责污泥的日常运输。
污泥运输车辆要求:
中标人采用的运输车辆必须使用符合清运要求及“国六”排放标准的全密封污泥专用运输车,不得加高改装,具有良好的动作性能,将(污水、污泥)运达处置地点。
运输过程严禁暴露、洒落或滴漏而造成的二次污染,严禁随意倾倒、偷排(污水、污泥)。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环保、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严禁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运输。运输司机应具有运营资格,取得合法牌照,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准,不得违章作业。(污水、污泥)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项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运输队*应该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环保等规章制度。
九、付款方式:
每自然月结算一次,在完成一个自然月(污水、污泥)运输后,中标人依据(污水、污泥)运输三联单(即处理联单、接收单位联单、运输单位联单)、磅单及中标吨公里单价,申请污泥运输费用;采购人审核后上报财政支付。
结算:最终按每月实际运输量结算。具体污泥运输费按(污水、污泥)运输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
以经质量检测部门检查合格的、安装在(污水、污泥)处置单位地磅站的地磅与计量设备及相关的计算机设备共同计量的磅单、并由接收方签字确认运至接收点的(污水、污泥)吨数作为(污水、污泥)运输量计算依据。污泥计量器具由采购人定期进行检查、校准和测试,以保证计量结果准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CZ-2024-07-010
项目名称:严保行政村盛吉车队西北侧地块污水外运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8元/立方(含运费),具实计算(高于限价无效标)
采购需求:采购严保行政村盛吉车队西北侧地块污水外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服务期:1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范围:含山县建成区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21日17时止;
2.报名材料: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相关证件复印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资料不退还)至安徽 (略) 。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安 (略) 含山县得胜河公寓门面107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10时00分
4.响应文件及递交地点:安 (略) 含山县得胜河公寓门面107
4.1供应商需要递交的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封面、营业执照、相关证件复印件、报价单、授权委托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含山县环峰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安徽 (略)
联系人:肖伟*
地址:含山县得胜河公寓门面107
七、重要提示:
在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高于预算单价为无效报价),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成交人由在成功报名的供应商中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1)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拆封投标文件,有效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在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经审查合格后总价最低价即为成交人)。
(2)如报价有两家单位相同,抽签选定中标单位,最终抽签序号以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登记的序号为准。
(3)成交人确认后,在含山县环峰镇人民政府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
八、服务要求(合同履约期间,如成交人无法满足以下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一) (略) 污水的及时运输,同时加强对污泥运输过程中的监管,彻底解决污泥长距离运输中的污染问题,本次采购专业运输单位负责污泥的日常运输。
污泥运输车辆要求:
中标人采用的运输车辆必须使用符合清运要求及“国六”排放标准的全密封污泥专用运输车,不得加高改装,具有良好的动作性能,将(污水、污泥)运达处置地点。
运输过程严禁暴露、洒落或滴漏而造成的二次污染,严禁随意倾倒、偷排(污水、污泥)。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环保、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严禁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运输。运输司机应具有运营资格,取得合法牌照,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准,不得违章作业。(污水、污泥)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项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运输队*应该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环保等规章制度。
九、付款方式:
每自然月结算一次,在完成一个自然月(污水、污泥)运输后,中标人依据(污水、污泥)运输三联单(即处理联单、接收单位联单、运输单位联单)、磅单及中标吨公里单价,申请污泥运输费用;采购人审核后上报财政支付。
结算:最终按每月实际运输量结算。具体污泥运输费按(污水、污泥)运输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
以经质量检测部门检查合格的、安装在(污水、污泥)处置单位地磅站的地磅与计量设备及相关的计算机设备共同计量的磅单、并由接收方签字确认运至接收点的(污水、污泥)吨数作为(污水、污泥)运输量计算依据。污泥计量器具由采购人定期进行检查、校准和测试,以保证计量结果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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