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含食材配送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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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含食材配送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含食材配送)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
行政区域 闽侯县 公告时间 **日 17: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鼓楼区义井公交站内2层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鼓楼区义井公交站内2层开标室
预算金额 ¥1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利文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今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石竹街道福通路6-4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罗利文 罗晶 林雨欣 0591-* *
附件:
附件1 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含食材配送)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石竹街道福通路6-4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F[2024]015

项目名称: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含食材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最高限价:17元/餐

采购包磋商保证金金额(元):50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

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含食材配送)

2

17元/餐

餐饮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入场(**日入场至**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磋商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未提供的其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石竹街道福通路6-49号

方式: A. 现场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手续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登记手续。 B.线上办理获取:转账后把转账截图及领取磋商登记表发邮件至电子信箱(*@*q.com)。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义井公交站内2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义井公交站内2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户名称:福建今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清虎溪支行

银行账号:*00059

银行行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     

地址: (略) 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今 (略)             

地 址: (略) 石竹街道福通路6-49号            

联系方式:罗利文 罗晶 林雨欣 059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利文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含食材配送)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
行政区域 闽侯县 公告时间 **日 17: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鼓楼区义井公交站内2层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鼓楼区义井公交站内2层开标室
预算金额 ¥1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利文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今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石竹街道福通路6-4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罗利文 罗晶 林雨欣 0591-* *
附件:
附件1 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含食材配送)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石竹街道福通路6-4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F[2024]015

项目名称: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含食材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最高限价:17元/餐

采购包磋商保证金金额(元):50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

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含食材配送)

2

17元/餐

餐饮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入场(**日入场至**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磋商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未提供的其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石竹街道福通路6-49号

方式: A. 现场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手续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登记手续。 B.线上办理获取:转账后把转账截图及领取磋商登记表发邮件至电子信箱(*@*q.com)。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义井公交站内2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义井公交站内2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户名称:福建今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清虎溪支行

银行账号:*00059

银行行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     

地址: (略) 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今 (略)             

地 址: (略) 石竹街道福通路6-49号            

联系方式:罗利文 罗晶 林雨欣 059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利文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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