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对艇活动策划服务项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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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对艇活动策划服务项目招商公告

一、招商单位

青岛海洋 (略) 市南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

派对艇活动策划服务项目

三、合作内容

(略) 所管辖的3艘派对艇(最终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船只)开展以下经营服务业务:

1.活动策划

(略) 所管辖的3艘派对艇(最终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船只)开展相关经营服务,合作方负责承办相关团建、派对、生日活动等,合作方应根据顾客需求和预算提供相应类型的派对艇作为活动场所,同时 (略) 场调研,设计不同种类的派对活动,每种派对活动明码标价。

2.主题设计

合作方应根据顾客的需求和喜好,选择适合的派对主题,同时合作方 (略) 场调研, (略) 场定位,策划经营方案。

3.装饰布置与活动安排

合作方应根据派对主题,设计和布置派对装饰,包括气球、彩灯、灯光等,营造出浓厚的主题氛围,合理安排活动区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

4.餐饮服务

合作方应根据客人需求提供丰富的餐饮选择,包括甜点、特色食品等,确保食材的安全与卫生,加工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提供各种酒水饮料,并确保所售酒水来自正规渠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选择信誉良好、品质可靠的酒水供应商,确保所售酒水的来源合法且有品质保证,注重储存条件,定期对库存进行检查,同时应提供各种餐具, (略) 要求增加数量,并由合作方负责各种用具的更换与清洁工作。

5.收银系统

本项目由合作方提供1套收银系统, (略) 要求增加数量。合作方提供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收银系统需能后台导出销售明细。

6. 人员配备

本项目由合作方负责经营区域工作人员的配备,每艘派对艇配备相关工作人员1-2名,同时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负责监控派对艇和活动现场的安全状况。 (略)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数量,并由合作方负责人员的招聘和培训。

7.相关证件办理

本项目由合作方自主办理相关经营所需证件,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具体证件要求应先向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确保经营的合法合规性。

8.卫生保洁和厨余垃圾

本项目由合作方负责经营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处理每日产生的厨余垃圾,应设立明确的分类标准以及设置专用投放容器,加强卫生消杀,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9.市场营销

本项目由合作 (略) 场、周边经营状况等情况,从经营策略、市场营销、产品布设等宏观角度对项目进行服务定位及整体统筹规划,提供线上线下引流宣发方案并有序实施。

10.出海

如合作方有出海需求,可 (略) 申请,在经营范围、 (略) 不存在冲突的前提下, (略) 审批通过后,合作方可进行出海活动。

出海活动仅限白天进行,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合作方自行承担。合作方需要在开航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遵守相关安全法规和行为规范。

11.营业时间

合 (略) 规定的营业时间, (略) 所管辖的派对艇每天运营结束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12. (略) 和合作方协商决定旅游服务内容。

四、合作方式

1.招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向合作方提供其管辖的3艘派对艇(最终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船只)作为服务经营场所;

(2)提供满足项目账款归集和 (略) 账户;

(3)对合作方提出的整体设计等相关方案进行最终的决策并确定销售控制价。

2.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项目整体商业计划书、整体经营方案及经营保证金;

(2)在每次活动开始前根据顾客要求做好氛围营造工作,提供酒水、餐食等;

(3)负责每日垃圾清理以及卫生保洁工作等事项;

(4)负责接通收银系统与通联支付系统;

(5)负责经营场地区域的布局及宣传;

(6)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相关人员配备等;

(7)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材来源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并负相关法律责任。

3.收益分配方式

本项目拟定销售收入分成比例为:市南分公司30%,合作方70%(最终根据中选方报价为准)。

保底分成要求:合作方须在每年的6月 (略) 每年2万元/船的保底分成要求(最终根据中选合作方的报价和实际投入使用的经营船只数量为准)。如合作方无法达到保底业绩要求,市南分公司有权先行从保证金、当年6月份应支付给合作方的分成款中扣除相应不足部分金额款项,在扣除后仍然未达到保底业绩要求的,合作方需在当年7月1日前以现金补足,不能补足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补足金额的万分之五/日承担违约金。

4.本项目拟收取合作方经营保证金10万元,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服务商指定账户。如发生合同或招商文件中所规定的扣款情形,则扣除对应款项后返还剩余保证金。

5.项目位于奥帆中心码头,若有踏勘需求,意向合作方可提前申请。

五、合作方资格要求

1.在中国大*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具有合法经营权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合作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及技术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与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项目策划等相关的经营资质,具备一定的规模实力和行业知名度,有同品类项目活动业绩;

4.招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评审时需提供承诺说明);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及信用青岛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评审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内容: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 合作方须书面承诺:本项目保证不对外转让或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经营;若产生法律纠纷,友好协商解决或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8.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招商公告期

本公告有效期至 2024 年 7月23 日8时00分,若有合作意向,请于**日10 时 00 分前现场报名,免费获取招商文件。

报名地点: (略) 南区澳门路121号*417室

七、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版递交,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

递交截止时间**日 10时00分止

递交地点: (略) 南区澳门路121号*2楼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视为未提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弛

联系电话: 0532-*

地址: (略) 南区澳门路121号*417室

上述招商信息最终解释权归青岛海洋 (略) 市南分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青岛海洋 (略) 市南分公司

**日

一、招商单位

青岛海洋 (略) 市南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

派对艇活动策划服务项目

三、合作内容

(略) 所管辖的3艘派对艇(最终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船只)开展以下经营服务业务:

1.活动策划

(略) 所管辖的3艘派对艇(最终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船只)开展相关经营服务,合作方负责承办相关团建、派对、生日活动等,合作方应根据顾客需求和预算提供相应类型的派对艇作为活动场所,同时 (略) 场调研,设计不同种类的派对活动,每种派对活动明码标价。

2.主题设计

合作方应根据顾客的需求和喜好,选择适合的派对主题,同时合作方 (略) 场调研, (略) 场定位,策划经营方案。

3.装饰布置与活动安排

合作方应根据派对主题,设计和布置派对装饰,包括气球、彩灯、灯光等,营造出浓厚的主题氛围,合理安排活动区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

4.餐饮服务

合作方应根据客人需求提供丰富的餐饮选择,包括甜点、特色食品等,确保食材的安全与卫生,加工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提供各种酒水饮料,并确保所售酒水来自正规渠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选择信誉良好、品质可靠的酒水供应商,确保所售酒水的来源合法且有品质保证,注重储存条件,定期对库存进行检查,同时应提供各种餐具, (略) 要求增加数量,并由合作方负责各种用具的更换与清洁工作。

5.收银系统

本项目由合作方提供1套收银系统, (略) 要求增加数量。合作方提供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收银系统需能后台导出销售明细。

6. 人员配备

本项目由合作方负责经营区域工作人员的配备,每艘派对艇配备相关工作人员1-2名,同时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负责监控派对艇和活动现场的安全状况。 (略)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数量,并由合作方负责人员的招聘和培训。

7.相关证件办理

本项目由合作方自主办理相关经营所需证件,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具体证件要求应先向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确保经营的合法合规性。

8.卫生保洁和厨余垃圾

本项目由合作方负责经营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处理每日产生的厨余垃圾,应设立明确的分类标准以及设置专用投放容器,加强卫生消杀,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9.市场营销

本项目由合作 (略) 场、周边经营状况等情况,从经营策略、市场营销、产品布设等宏观角度对项目进行服务定位及整体统筹规划,提供线上线下引流宣发方案并有序实施。

10.出海

如合作方有出海需求,可 (略) 申请,在经营范围、 (略) 不存在冲突的前提下, (略) 审批通过后,合作方可进行出海活动。

出海活动仅限白天进行,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合作方自行承担。合作方需要在开航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遵守相关安全法规和行为规范。

11.营业时间

合 (略) 规定的营业时间, (略) 所管辖的派对艇每天运营结束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12. (略) 和合作方协商决定旅游服务内容。

四、合作方式

1.招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向合作方提供其管辖的3艘派对艇(最终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船只)作为服务经营场所;

(2)提供满足项目账款归集和 (略) 账户;

(3)对合作方提出的整体设计等相关方案进行最终的决策并确定销售控制价。

2.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项目整体商业计划书、整体经营方案及经营保证金;

(2)在每次活动开始前根据顾客要求做好氛围营造工作,提供酒水、餐食等;

(3)负责每日垃圾清理以及卫生保洁工作等事项;

(4)负责接通收银系统与通联支付系统;

(5)负责经营场地区域的布局及宣传;

(6)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相关人员配备等;

(7)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材来源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并负相关法律责任。

3.收益分配方式

本项目拟定销售收入分成比例为:市南分公司30%,合作方70%(最终根据中选方报价为准)。

保底分成要求:合作方须在每年的6月 (略) 每年2万元/船的保底分成要求(最终根据中选合作方的报价和实际投入使用的经营船只数量为准)。如合作方无法达到保底业绩要求,市南分公司有权先行从保证金、当年6月份应支付给合作方的分成款中扣除相应不足部分金额款项,在扣除后仍然未达到保底业绩要求的,合作方需在当年7月1日前以现金补足,不能补足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补足金额的万分之五/日承担违约金。

4.本项目拟收取合作方经营保证金10万元,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服务商指定账户。如发生合同或招商文件中所规定的扣款情形,则扣除对应款项后返还剩余保证金。

5.项目位于奥帆中心码头,若有踏勘需求,意向合作方可提前申请。

五、合作方资格要求

1.在中国大*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具有合法经营权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合作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及技术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与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项目策划等相关的经营资质,具备一定的规模实力和行业知名度,有同品类项目活动业绩;

4.招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评审时需提供承诺说明);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及信用青岛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评审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内容: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 合作方须书面承诺:本项目保证不对外转让或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经营;若产生法律纠纷,友好协商解决或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8.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招商公告期

本公告有效期至 2024 年 7月23 日8时00分,若有合作意向,请于**日10 时 00 分前现场报名,免费获取招商文件。

报名地点: (略) 南区澳门路121号*417室

七、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版递交,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

递交截止时间**日 10时00分止

递交地点: (略) 南区澳门路121号*2楼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视为未提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弛

联系电话: 0532-*

地址: (略) 南区澳门路121号*417室

上述招商信息最终解释权归青岛海洋 (略) 市南分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青岛海洋 (略) 市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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