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心城区道路照明质量提升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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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心城区道路照明质量提升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心城区道路照明质量提升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中 (略) 照明质量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6日 09:1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

项目名称:2024年度中 (略) 照明质量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度中 (略) 照明质量提升改造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2024年度中 (略) 照明质量提升改。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改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1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略) (http://**)。(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1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http://**)。(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 (略) (http://**)”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 (略) “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 (略) ”、“宁波 (略) ”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中标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需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6)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调整的,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象山县丹城丹东 (略) 999号南部商务楼2号楼609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 (略)

地 址: (略) (略) 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豪迪、周健、叶欣、李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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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年度中 (略) 照明质量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6日 09:1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

项目名称:2024年度中 (略) 照明质量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度中 (略) 照明质量提升改造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2024年度中 (略) 照明质量提升改。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改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1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略) (http://**)。(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1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http://**)。(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 (略) (http://**)”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 (略) “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 (略) ”、“宁波 (略) ”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中标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需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6)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调整的,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象山县丹城丹东 (略) 999号南部商务楼2号楼609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 (略)

地 址: (略) (略) 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豪迪、周健、叶欣、李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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