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镇环卫办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询价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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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镇环卫办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询价邀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龙门镇环卫办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其他用具

采购单位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安溪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18: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国栋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安溪县龙门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邱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C、D、E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国栋*

项目概况

龙门镇环卫办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C、D、E单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H(QZ)-*

项目名称:龙门镇环卫办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技术规格及要求

1

龙门镇环卫办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

1项

*.00元

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投标供应商;

2、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供书面承诺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C、D、E单元

方式:至福建中 (略) 购买询价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龙门镇        

联系方式:邱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 (略)             

地 址: (略) (略) 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C、D、E单元            

联系方式:李国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国栋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龙门镇环卫办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其他用具

采购单位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安溪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18: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国栋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安溪县龙门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邱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C、D、E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国栋*

项目概况

龙门镇环卫办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C、D、E单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H(QZ)-*

项目名称:龙门镇环卫办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技术规格及要求

1

龙门镇环卫办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

1项

*.00元

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投标供应商;

2、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供书面承诺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C、D、E单元

方式:至福建中 (略) 购买询价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龙门镇        

联系方式:邱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 (略)             

地 址: (略) (略) 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C、D、E单元            

联系方式:李国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国栋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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