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4〕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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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4〕159号

桂政采函〔2024〕159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南宁 (略)

地 址: (略) 西乡塘区科园大道52号科瑞·江韵小区8号1101号

法定代表人:陈金禧

本中心于**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GXZC2024-J1-*-CGZX)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9项: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货物1“有机房客梯(学生宿舍)”的“▲二、技术要求(该标项电梯全为曳引驱动装置)”中“2、变频系统……”中的“配置IPM 变频功率模块,增加位置控制的零速锁定控制”要求属于日立电梯特有技术;“3、曳引系统……”中的“采用40极的永磁同步电机”的要求高于行业及国家标准,存在排他性;“4、门机系统……”的要求仅个别厂家能满足;“8、电梯主体结构采用全方位抗震保护设计……”的要求并非强制性证明,仅个别厂家做该证明文件,存在排他性;“9、电梯主机制动器力矩……”、“10、保护措施……”“14、主机F级绝缘等级……”属日立品牌特有技术,存在排他性;“12、电梯按钮的机械动作寿命……”仅个别厂家能满足,具有排斥性;“▲三、主要部件及技术要求”中“3、永磁同步电机……”的要求仅个别厂家能满足,有排斥性。质疑人要求对质疑事项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本中心认为:质疑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2、3、4、5、6、7、8、9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制造工程 (略) 。


桂政采函〔2024〕159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南宁 (略)

地 址: (略) 西乡塘区科园大道52号科瑞·江韵小区8号1101号

法定代表人:陈金禧

本中心于**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GXZC2024-J1-*-CGZX)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9项: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货物1“有机房客梯(学生宿舍)”的“▲二、技术要求(该标项电梯全为曳引驱动装置)”中“2、变频系统……”中的“配置IPM 变频功率模块,增加位置控制的零速锁定控制”要求属于日立电梯特有技术;“3、曳引系统……”中的“采用40极的永磁同步电机”的要求高于行业及国家标准,存在排他性;“4、门机系统……”的要求仅个别厂家能满足;“8、电梯主体结构采用全方位抗震保护设计……”的要求并非强制性证明,仅个别厂家做该证明文件,存在排他性;“9、电梯主机制动器力矩……”、“10、保护措施……”“14、主机F级绝缘等级……”属日立品牌特有技术,存在排他性;“12、电梯按钮的机械动作寿命……”仅个别厂家能满足,具有排斥性;“▲三、主要部件及技术要求”中“3、永磁同步电机……”的要求仅个别厂家能满足,有排斥性。质疑人要求对质疑事项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本中心认为:质疑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2、3、4、5、6、7、8、9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制造工程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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