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0824破8号浙江瑶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受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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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0824破8号浙江瑶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受理公告

(略) 开 (略)
公 告
(2024)浙 0824 破 8 号
本院根据浙江 (略) 的申请,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裁定受理浙江 (略) 破产清算一
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达正(江山)律师事务所与浙江达正
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浙江 (略) 管理人。浙
江 (略) 的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8 月 25 日前
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邮寄申报地址: (略) 柯城区白
云街道须江路 51 号财富中心 2 号楼 7 楼,邮政编码:*;
联系人:叶丽霞/曾耐钫;联系电话:
*、
*),
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
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
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
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浙江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应当向浙江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
财产。
本院定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10 时 0 (略) 第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形式调整的,则
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
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
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
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浙江
(略) 开 (略)
公 告
(2024)浙 0824 破 8 号
本院根据浙江 (略) 的申请,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裁定受理浙江 (略) 破产清算一
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达正(江山)律师事务所与浙江达正
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浙江 (略) 管理人。浙
江 (略) 的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8 月 25 日前
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邮寄申报地址: (略) 柯城区白
云街道须江路 51 号财富中心 2 号楼 7 楼,邮政编码:*;
联系人:叶丽霞/曾耐钫;联系电话:
*、
*),
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
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
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
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浙江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应当向浙江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
财产。
本院定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10 时 0 (略) 第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形式调整的,则
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
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
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
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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