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县妇保院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升级项目采购公告
志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县妇保院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升级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志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 (略) 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升级项目潜在的投标 (略) 新区锦绣东方A座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8 月 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SLGJ-C-2024-176
2.项目名称:志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 (略) 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升级项目
3.预算金额:14,*
4.最高限价:11,*
5.采购需求: (略) 办公场所进行维修升级改造。包括办公楼维修改造,新建门房、餐厅,室外改造及设备购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3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8)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投标保证金凭证;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件1格式提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2023年度年检报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企业成立后的证明材料;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7 月 18 日至2024年 7 月 24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新区锦绣东方A座11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文件的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格式见附件,上述特定资格(除保证金凭证外)所有资料加盖单位鲜章,提供3份) (略) 新区锦绣东方A座1102室购买。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交易 4 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志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志丹县
联系方式:王先生
联系人:*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新城锦绣东方A座11楼
联系方式:0911-*
项目联系人:王鹏、张梦娜
电 话:0911-*
传 真:0911-*
项目概况
志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 (略) 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升级项目潜在的投标 (略) 新区锦绣东方A座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8 月 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SLGJ-C-2024-176
2.项目名称:志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 (略) 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升级项目
3.预算金额:14,*
4.最高限价:11,*
5.采购需求: (略) 办公场所进行维修升级改造。包括办公楼维修改造,新建门房、餐厅,室外改造及设备购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3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8)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投标保证金凭证;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件1格式提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2023年度年检报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企业成立后的证明材料;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7 月 18 日至2024年 7 月 24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新区锦绣东方A座11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文件的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格式见附件,上述特定资格(除保证金凭证外)所有资料加盖单位鲜章,提供3份) (略) 新区锦绣东方A座1102室购买。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交易 4 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志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志丹县
联系方式: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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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新城锦绣东方A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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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王鹏、张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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