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钢铁炼铁总厂高炉煤气精脱硫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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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钢铁炼铁总厂高炉煤气精脱硫招标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广西钢铁炼铁总厂高炉煤气精脱硫招标公告,本项目在炼铁总厂指定的场地上建设一套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系统工艺路线为:TRT后的高炉煤气→预处理→水解→炭基干法吸附脱硫→用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钢铁炼铁总厂高炉煤气精脱硫(编号:GXJD-24121BB*),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2.2建设规模:在炼铁总厂指定的场地上建设一套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系统工艺路线为:TRT后的高炉煤气→预处理→水解→炭基干法吸附脱硫→用户。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及停机对接时间。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整改及竣工验收等,并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责任。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承包方须对本项目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建设范围是在炼铁总厂指定的场地上新建一套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从3号高炉系统煤气放散塔前煤气管道区域,高炉煤气经过精脱硫系统处理后,送回混合煤气加压站高炉煤气管网(接入点在煤气加压站前的水封后端)。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包含但不限于高炉煤气精脱硫工艺系统、供配电系统、仪表及过程自动化检测系统、控制系统、通信系统、给排水系统、能源介质、通风空调、建筑结构、总图运输等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③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个采用预处理+水解+干法吸附脱硫工艺的高炉煤气精脱硫的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5.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日08时30分起至**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项目联系人邮箱(*@*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BB*-标书款”字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 (略) 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 (略)

银行账号:*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北雀路 (略) 6楼602第二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BB*-投标文件”并邮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快递单号、项目名称、邮寄单位等信息。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采购网、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上发布。

,广西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广西钢铁炼铁总厂高炉煤气精脱硫招标公告,本项目在炼铁总厂指定的场地上建设一套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系统工艺路线为:TRT后的高炉煤气→预处理→水解→炭基干法吸附脱硫→用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钢铁炼铁总厂高炉煤气精脱硫(编号:GXJD-24121BB*),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2.2建设规模:在炼铁总厂指定的场地上建设一套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系统工艺路线为:TRT后的高炉煤气→预处理→水解→炭基干法吸附脱硫→用户。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及停机对接时间。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整改及竣工验收等,并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责任。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承包方须对本项目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建设范围是在炼铁总厂指定的场地上新建一套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从3号高炉系统煤气放散塔前煤气管道区域,高炉煤气经过精脱硫系统处理后,送回混合煤气加压站高炉煤气管网(接入点在煤气加压站前的水封后端)。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包含但不限于高炉煤气精脱硫工艺系统、供配电系统、仪表及过程自动化检测系统、控制系统、通信系统、给排水系统、能源介质、通风空调、建筑结构、总图运输等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③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个采用预处理+水解+干法吸附脱硫工艺的高炉煤气精脱硫的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5.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日08时30分起至**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项目联系人邮箱(*@*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BB*-标书款”字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 (略) 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 (略)

银行账号:*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北雀路 (略) 6楼602第二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BB*-投标文件”并邮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快递单号、项目名称、邮寄单位等信息。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采购网、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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