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离岗职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第二次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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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离岗职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第二次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就入职、离岗(职)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第二次)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服务单位,欢迎具有相应服务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单位参加。

1.项目内容及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 (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之规定,为规范对离职人员的管理,对离职人员进行离职时体检。

内容清单一览表

项目名称

预估人数(人)

备注

入职、离岗(职)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

150

费用按实际体检人数结算

2.服务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近3年内(**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

(2)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关 (略)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卫职健发〔2020〕47号) (略) 健康委员会备案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且应当在备案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

(3)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每天9:00-11:30,13:00-16:00。

5.谈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逾期递交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7.谈判时间:**日上午09时30分。

8.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9.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地址: (略) 红古区平安镇岗子村

联系人:南欣奎

邮编:*

E-mail:*@*q.com

电话:0931-*

传真:0931-*



(略) 就入职、离岗(职)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第二次)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服务单位,欢迎具有相应服务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单位参加。

1.项目内容及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 (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之规定,为规范对离职人员的管理,对离职人员进行离职时体检。

内容清单一览表

项目名称

预估人数(人)

备注

入职、离岗(职)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

150

费用按实际体检人数结算

2.服务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近3年内(**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

(2)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关 (略)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卫职健发〔2020〕47号) (略) 健康委员会备案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且应当在备案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

(3)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每天9:00-11:30,13:00-16:00。

5.谈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逾期递交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7.谈判时间:**日上午09时30分。

8.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9.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地址: (略) 红古区平安镇岗子村

联系人:南欣奎

邮编:*

E-mail:*@*q.com

电话:0931-*

传真: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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