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建馆90周年文创伴手礼设计及制作需求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博物馆建馆90周年文创伴手礼设计及制作需求招标公告


广西博物馆建馆90周年文创伴手礼设计及制作采购需求
时间:**来源:开发运营部浏览次数:82

一、项目名称

广西博物馆建馆90周年文创伴手礼设计及制作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整(¥80000.00)

三、项目需求

(一)采购内容

2024年正值广西博物馆建馆90周年,拟结合90周年主题设计制作伴手礼及相关文创产品,内容包括:

序号

名称

内容

数量

单位

1

主视觉设计

根据广西博物馆资源特色,结合广西博物馆馆标及相关图形元素,切合建馆90周年主题,设计简洁大方,内涵丰富,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较强的主视觉,要求包含90周年主题LOGO、延伸图形、系列海报等,设计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与再制作,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方便印刷和制成展示品。

1

2

文创产品

设计打样

根据广西博物馆发展历程、馆藏文物资源特色、广西地域文化特色,以及本馆“桂宝”卡通IP,以“钟鼓齐鸣 桂宝同庆”为主题设计制作系列文创产品。产品要求不少于20款,包括但不限于文物造型音乐盒、拼图冰箱贴、笔记本套装、车载香薰、钥匙扣、毛绒玩具、首饰、帆布包等,产品可灵活应用于多个场景,要求成系列、可组合,集趣味性、体验性、实用性为一体。设计包括产品、包装等,并根据最终确认的创意设计方案提供样品。

20

3

文创伴手礼套盒设计制作

结合主视觉及确定选用的文创产品,设计礼品套盒,包括包装盒、手提袋等。

1

4

产品营销推广服务

提供90周年主题文创产品营销推广服务,包括提供产品照片拍摄不少于20张,海报设计不少于6张,提供项目图文宣传推广不少于2篇,提供产品宣传视频拍摄制作不少于1个。图片格式为JPG,大小不少于5M。视频格式为MPEG4,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1

(二)技术要求

1.主视觉设计取材范围应为广西博物馆馆藏文物、广西历史文化资源等。注重传统文化与时尚元素的有机结合,充分体现博物馆藏品以及广西历史文化所蕴含的丰富文化元素,有效彰显博物馆文化的独特魅力与内涵。

2.产品设计要深入挖掘文物的文化内涵和文物背后的故事,发挥想象力,找准其与当代公众需求的结合点,突出文物重要元素的延伸,体现出广西地域文化底蕴及其延伸包含的现实意义,使文创产品能同当今社会的生活和文化密切关联与融合,尽可能兼具实用性、艺术性、趣味性、 (略) 场性。

3.表现形式、题材、工艺材料不限,需具备生产可行性,并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特别鼓励在低碳环保以及新材料的设计运用上有所创新与突破。

4.供应商具有 IP 形象延伸拓展与创新设计能力,设计、制作过程中,采购方有权对设计方案、产品质量进行把关。每一款产品设计方案、材质等须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打样。

(三)服务要求

1.考虑到产品附加的文化价值及新颖性,须供应商独立设计,产品均为原厂合格产品,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合法的,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者要求赔偿,如出现上述问题,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供货方承担。

2.供应商有能力对打样确定的文创产品进行批量制作,后续可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供货,具体结算价=单价×实际销售量*分成比例%,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货承诺书(格式自拟)及能证明供货能力的相关材料。

3.产品属性及要求:因所属产品为文创产品,附加的文化价值、博物馆logo等,须提供定制化服务,后期供货仅限于我馆展出销售。

4.在第一次供货时随货品提供一批样品(所供货品质量须与样品保持一致或优于)。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日前完成服务所有内容。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此项目为包干价,包含服务费用、技术支持、设计费、打样费、运输费和各项税金等,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价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付款条件: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30%合同款;

(2)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主视觉及20款文创产品设计及打样,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50%合同款。

(3)供应商完成产品营销推广服务内容,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20%合同款。

(4)采购人每次向供应商付款前,供应商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

(五)验收要求

1.供应商均需将产品设计源文件等材料报送采购人验收。

2.项目结项前,需提交绩效自评报告及配套附件材料。

3.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确认,采购人提出整改要求,供应商不按要求整改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六)其他要求

1.本采购需求中的信息可能未能体现最终的用户需求,用户需求可能在开发过程中不断进行增补,并可能在签署合同之前的谈判中扩大用户需求。因此,供应方应了解所有的信息在项目正式运作开始前都处于接受分析、审查、改进和更新的状态。

2.版权要求:供应商需对项目中所使用的资源拥有完全自主创意,不得盗用、抄袭第三方,若被采纳,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应保护采购人一旦使用其方案不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供应商从采购人处所获得的图文、视频资料,版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3.采购人将委托馆属企业洽谈本项目并由馆属企业与供应商签订产品合作协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内容提交广西博物馆建馆90周年伴手礼设计开发方案及供货承诺书,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主视觉设计初稿、产品的设计方案,需提供设计思路、理念、方向及设计过程以及材质、工艺说明、产品价格等相关内容。

2.截止时间:**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略) 青秀区古城路21号东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0771-* 黄老师



广西博物馆建馆90周年文创伴手礼设计及制作采购需求
时间:**来源:开发运营部浏览次数:82

一、项目名称

广西博物馆建馆90周年文创伴手礼设计及制作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整(¥80000.00)

三、项目需求

(一)采购内容

2024年正值广西博物馆建馆90周年,拟结合90周年主题设计制作伴手礼及相关文创产品,内容包括:

序号

名称

内容

数量

单位

1

主视觉设计

根据广西博物馆资源特色,结合广西博物馆馆标及相关图形元素,切合建馆90周年主题,设计简洁大方,内涵丰富,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较强的主视觉,要求包含90周年主题LOGO、延伸图形、系列海报等,设计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与再制作,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方便印刷和制成展示品。

1

2

文创产品

设计打样

根据广西博物馆发展历程、馆藏文物资源特色、广西地域文化特色,以及本馆“桂宝”卡通IP,以“钟鼓齐鸣 桂宝同庆”为主题设计制作系列文创产品。产品要求不少于20款,包括但不限于文物造型音乐盒、拼图冰箱贴、笔记本套装、车载香薰、钥匙扣、毛绒玩具、首饰、帆布包等,产品可灵活应用于多个场景,要求成系列、可组合,集趣味性、体验性、实用性为一体。设计包括产品、包装等,并根据最终确认的创意设计方案提供样品。

20

3

文创伴手礼套盒设计制作

结合主视觉及确定选用的文创产品,设计礼品套盒,包括包装盒、手提袋等。

1

4

产品营销推广服务

提供90周年主题文创产品营销推广服务,包括提供产品照片拍摄不少于20张,海报设计不少于6张,提供项目图文宣传推广不少于2篇,提供产品宣传视频拍摄制作不少于1个。图片格式为JPG,大小不少于5M。视频格式为MPEG4,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1

(二)技术要求

1.主视觉设计取材范围应为广西博物馆馆藏文物、广西历史文化资源等。注重传统文化与时尚元素的有机结合,充分体现博物馆藏品以及广西历史文化所蕴含的丰富文化元素,有效彰显博物馆文化的独特魅力与内涵。

2.产品设计要深入挖掘文物的文化内涵和文物背后的故事,发挥想象力,找准其与当代公众需求的结合点,突出文物重要元素的延伸,体现出广西地域文化底蕴及其延伸包含的现实意义,使文创产品能同当今社会的生活和文化密切关联与融合,尽可能兼具实用性、艺术性、趣味性、 (略) 场性。

3.表现形式、题材、工艺材料不限,需具备生产可行性,并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特别鼓励在低碳环保以及新材料的设计运用上有所创新与突破。

4.供应商具有 IP 形象延伸拓展与创新设计能力,设计、制作过程中,采购方有权对设计方案、产品质量进行把关。每一款产品设计方案、材质等须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打样。

(三)服务要求

1.考虑到产品附加的文化价值及新颖性,须供应商独立设计,产品均为原厂合格产品,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合法的,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者要求赔偿,如出现上述问题,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供货方承担。

2.供应商有能力对打样确定的文创产品进行批量制作,后续可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供货,具体结算价=单价×实际销售量*分成比例%,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货承诺书(格式自拟)及能证明供货能力的相关材料。

3.产品属性及要求:因所属产品为文创产品,附加的文化价值、博物馆logo等,须提供定制化服务,后期供货仅限于我馆展出销售。

4.在第一次供货时随货品提供一批样品(所供货品质量须与样品保持一致或优于)。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日前完成服务所有内容。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此项目为包干价,包含服务费用、技术支持、设计费、打样费、运输费和各项税金等,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价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付款条件: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30%合同款;

(2)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主视觉及20款文创产品设计及打样,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50%合同款。

(3)供应商完成产品营销推广服务内容,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20%合同款。

(4)采购人每次向供应商付款前,供应商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

(五)验收要求

1.供应商均需将产品设计源文件等材料报送采购人验收。

2.项目结项前,需提交绩效自评报告及配套附件材料。

3.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确认,采购人提出整改要求,供应商不按要求整改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六)其他要求

1.本采购需求中的信息可能未能体现最终的用户需求,用户需求可能在开发过程中不断进行增补,并可能在签署合同之前的谈判中扩大用户需求。因此,供应方应了解所有的信息在项目正式运作开始前都处于接受分析、审查、改进和更新的状态。

2.版权要求:供应商需对项目中所使用的资源拥有完全自主创意,不得盗用、抄袭第三方,若被采纳,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应保护采购人一旦使用其方案不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供应商从采购人处所获得的图文、视频资料,版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3.采购人将委托馆属企业洽谈本项目并由馆属企业与供应商签订产品合作协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内容提交广西博物馆建馆90周年伴手礼设计开发方案及供货承诺书,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主视觉设计初稿、产品的设计方案,需提供设计思路、理念、方向及设计过程以及材质、工艺说明、产品价格等相关内容。

2.截止时间:**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略) 青秀区古城路21号东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0771-* 黄老师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