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试点直接方案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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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试点直接方案招标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试点项目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招投标办备字 (2024) 541号

青海 (略) 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试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直接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 (略) 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试点项目

1.2采购人:青海 (略) 财务部

1.3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根据资产管理现状和实际困难,为切实加强管理水平,有效防控资产管理风险,拟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规范和完善资产管理工作, (略) 本部(机关部室、中心、办)开始推进,进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建设。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略) 所属各分(子)公司较多,资产量大,资产种类多,基础数据收集工作量大;现有系统较多,打破信息孤岛需多方供应商共同解决。需将财务管理NC系统、物资采购管理EC系统、仓储管理NCC系统、OA系统、合同管理系统、 (略) 试点推进的设备管理系统进行关联;外围系统多,各系统的逻辑不一致,做字段映射比较复杂,拟以现有 (略) 试点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项目。

经2024年7月3日由信息化中心召开《关于信息化项目专题会》,会议同意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试点项目的实施,结合当前使用的财务系统,加强与财务NC系统开发商—用友公司对资产管理模块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试点项目。

根据《青海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第五章第三十条(九)规定,我公司拟将资产管理信息化试点项目 (略) (略) 实施。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略) (略)

1.8公示期: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依据青海 (略) 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试点项目需求为准。

2.2履约期限:一年

2.3交货地点:青海 (略)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

(3)其他要求: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 (略) (略) 站发布。

5.其他

列入青海 (略) “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3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

联系人:青海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通讯地址:青 (略) (略) 28号

联系电话:0979-*

联系人:青海 (略) 财务部

通讯地址:青 (略) (略) 28号

联系电话:097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试点项目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招投标办备字 (2024) 541号

青海 (略) 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试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直接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 (略) 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试点项目

1.2采购人:青海 (略) 财务部

1.3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根据资产管理现状和实际困难,为切实加强管理水平,有效防控资产管理风险,拟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规范和完善资产管理工作, (略) 本部(机关部室、中心、办)开始推进,进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建设。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略) 所属各分(子)公司较多,资产量大,资产种类多,基础数据收集工作量大;现有系统较多,打破信息孤岛需多方供应商共同解决。需将财务管理NC系统、物资采购管理EC系统、仓储管理NCC系统、OA系统、合同管理系统、 (略) 试点推进的设备管理系统进行关联;外围系统多,各系统的逻辑不一致,做字段映射比较复杂,拟以现有 (略) 试点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项目。

经2024年7月3日由信息化中心召开《关于信息化项目专题会》,会议同意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试点项目的实施,结合当前使用的财务系统,加强与财务NC系统开发商—用友公司对资产管理模块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试点项目。

根据《青海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第五章第三十条(九)规定,我公司拟将资产管理信息化试点项目 (略) (略) 实施。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略) (略)

1.8公示期: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依据青海 (略) 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试点项目需求为准。

2.2履约期限:一年

2.3交货地点:青海 (略)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

(3)其他要求: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 (略) (略) 站发布。

5.其他

列入青海 (略) “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3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

联系人:青海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通讯地址:青 (略) (略) 28号

联系电话:0979-*

联系人:青海 (略) 财务部

通讯地址:青 (略) (略) 28号

联系电话: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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