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采购2024年芜湖市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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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采购2024年芜湖市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的公告

依据《 (略) 生态环境局分散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的要求,需委托具备新污染物高精度分析检测能力的单位开展新污染物样品分析检测,现公开征集20 (略) 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 (略) 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2、控制价:12万元

二、项目概况

(一)检测项目和数量

1、地表水:地表水监测位点共4个,合计8个样品。项目为10大类: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FOA)、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PFHxS类)、壬基酚、抗生素、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铵盐、邻苯二*酸二辛酯、邻苯二*酸二异*酯(DIBP)、双酚 A、4-叔辛基苯酚。

2、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检测点共6个,合计12个样品。项目为11大类: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FOA)、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PFHxS类)、壬基酚、抗生素、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铵盐、邻苯二*酸二辛酯、邻苯二*酸二异*酯(DIBP)、双酚 A、4-叔辛基苯酚、短链氯化石蜡。

(二)监测频次与时间

地表水、污染源相关点位在7-8月和9-10月各开展1次监测。

(三)取得样品方式

该 (略) 芜湖生态环境中心负责到监测点位采样,中标方按约定 (略) 取走样品。

三、技术要求

(一)分析测试方法

有方法标准且满足检测要求的项目,按照方法标准执行,检测方法初次使用前,应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化学监测方法验证技术规定》(总站质管字〔2023〕279号)开展方法验证。

无方法标准或现有方法标准无法满足检测要求的项目,参考行业技术文件及国际/其他国家标准、成熟的文献方法,建立作业指导书(参考行业技术文件的,作业指导书应至少满足行业技术文件的方法性能指标要求),并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的规定进行方法确认后,按作业指导书执行。

各项目的推荐检测方法见表一。

表一 分析测试方法一览表(参考)

序号

项目

组分

分析方法

1

挥发性

有机物

萘、1,2-二氯*烷、1,3-*二烯、1-溴*烷、1,2,4-三氯苯、三氯*烯、四氯*烯、1,1-二氯*烯、苯、*苯、1,2-二氯*烷、1,4-二氯苯、1,1,2,2-四氯*烷、二氯*烷、三氯*烷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1,3-*二烯、1-溴*烷:《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2023年版修订)(试行)》

2

烷基酚类、

双酚A

4-叔辛基苯酚*、壬基酚(4-壬基酚、4-支链壬基酚)*、双酚A*、4-*基苯酚、4-庚基苯酚、4-己基苯酚、4-辛基苯酚、4-戊基苯酚、4-叔*基苯酚

水质 烷基酚类、双酚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作业指导书)

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2023年版修订)(试行)

3

邻苯二*酸酯类化合物

邻苯二*酸*酯、邻苯二*酸*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苄*酯、邻苯二*酸二异癸酯、邻苯二*酸二异壬酯、邻苯二*酸二异*酯*

水质 6 种邻苯二*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42—2022)

《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2023年版修订)(试行)》

4

全氟化合物

全氟壬酸*、全氟辛基磺酸*、全氟辛酸*、全氟己基磺酸*、全氟*酸、全氟*酸、全氟己酸、全氟庚酸、全氟癸酸、全氟十一烷酸、全氟十二烷酸、全氟十三烷酸、全氟十四烷酸、全氟十六烷酸、全氟十八烷酸、全氟*基磺酸、全氟戊基磺酸、全氟庚基磺酸、全氟壬基磺酸、全氟癸基磺酸

水质 17 种全氟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或作业指导书

5

抗生素

喹诺酮类、磺胺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β-酰胺类、林可霉素类、氯霉素类、兴奋剂等,至少包含必测33种*

水质 抗生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作业指导书)

6

短链氯化石蜡

短链氯化石蜡聚合物(包括C10-C13,含4-12氯取代的36种物质)

水质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作业指导书)

(二)质控要求

1、内控措施

a、空白分析

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1个实验室空白和全程序空白样品,其测定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邻苯二*酸酯类化合物空白应低于方法定量下限。

b、校准

每批样品应建立标准曲线,线性相关系数应≥0.995,否则重新建立标准曲线。每 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个样品/批)应测定 1个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标准溶液,其测定结果与该点浓度的相对误差应在±20%以内,否则应重新建立标准曲线。

c、平行样

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1个平行样,当测定结果大于等于测定下限时,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满足方法要求。

d、基体加标

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1个基体加标样。基体加标回收率应满足方法要求。

2、外控措施

参加单位须按照要求参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能力验证和考核。

四、供应商要求

1、具有相关监测因子CMA资质/CNAS资质,能够按照规定的监测方法和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中标方应在8月20日和10月20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4、中标方应接受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方组织的检查、参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方组织的能力验证、考核。

5、项目所有原始资料(不限于样品保存、样品分析测试、数据原始记录、质控记录)应至少保存6年。

6、保密:中标方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和保密管理制度,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采用、引用或接触到的所有需要保密的数据严格进行保密,不得随意发布调查数据、成果。有关的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7、报价:中标方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物料费用等服务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方不应有任何虚增要价、供应商应将所有工作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采购人对一切额外增加的成本,均不会考虑支付或提供补偿。对于本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响应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总报价中。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磋商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五、安全及保密要求

中标人须确保监测人员和设备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引起的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中标人因设备短缺影响项目进度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中标人应承担并承诺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项目所形成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服务成果,亦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许可第三方使用服务成果。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告期限:**日-7月24日,为期5个工作日

(二)投标要求**日17:30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包括:1.报价文件(须分项);2.相关检测资质证明;3.相关业绩材料等。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并在封包上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密封骑缝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满足以上要求,方视为有效报价文件。

(三)自开标之日上溯两年期间,投标单位不得存在因监测质量问题或篡改伪造数据、弄虚作假被通报或处罚情况。

(四)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分散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本次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评标方法自动变更为竞争性谈判。

(五)**日下午15:00分准时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价(评分办法详见附件),分数最高者取得本项目服务资格,结果当场公布。

附件: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联系人:武敏敏、徐国胜、金聪

联系电话:0553-*、*

邮箱:*@*63.com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附件: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docx

依据《 (略) 生态环境局分散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的要求,需委托具备新污染物高精度分析检测能力的单位开展新污染物样品分析检测,现公开征集20 (略) 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 (略) 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2、控制价:12万元

二、项目概况

(一)检测项目和数量

1、地表水:地表水监测位点共4个,合计8个样品。项目为10大类: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FOA)、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PFHxS类)、壬基酚、抗生素、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铵盐、邻苯二*酸二辛酯、邻苯二*酸二异*酯(DIBP)、双酚 A、4-叔辛基苯酚。

2、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检测点共6个,合计12个样品。项目为11大类: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FOA)、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PFHxS类)、壬基酚、抗生素、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铵盐、邻苯二*酸二辛酯、邻苯二*酸二异*酯(DIBP)、双酚 A、4-叔辛基苯酚、短链氯化石蜡。

(二)监测频次与时间

地表水、污染源相关点位在7-8月和9-10月各开展1次监测。

(三)取得样品方式

该 (略) 芜湖生态环境中心负责到监测点位采样,中标方按约定 (略) 取走样品。

三、技术要求

(一)分析测试方法

有方法标准且满足检测要求的项目,按照方法标准执行,检测方法初次使用前,应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化学监测方法验证技术规定》(总站质管字〔2023〕279号)开展方法验证。

无方法标准或现有方法标准无法满足检测要求的项目,参考行业技术文件及国际/其他国家标准、成熟的文献方法,建立作业指导书(参考行业技术文件的,作业指导书应至少满足行业技术文件的方法性能指标要求),并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的规定进行方法确认后,按作业指导书执行。

各项目的推荐检测方法见表一。

表一 分析测试方法一览表(参考)

序号

项目

组分

分析方法

1

挥发性

有机物

萘、1,2-二氯*烷、1,3-*二烯、1-溴*烷、1,2,4-三氯苯、三氯*烯、四氯*烯、1,1-二氯*烯、苯、*苯、1,2-二氯*烷、1,4-二氯苯、1,1,2,2-四氯*烷、二氯*烷、三氯*烷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1,3-*二烯、1-溴*烷:《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2023年版修订)(试行)》

2

烷基酚类、

双酚A

4-叔辛基苯酚*、壬基酚(4-壬基酚、4-支链壬基酚)*、双酚A*、4-*基苯酚、4-庚基苯酚、4-己基苯酚、4-辛基苯酚、4-戊基苯酚、4-叔*基苯酚

水质 烷基酚类、双酚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作业指导书)

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2023年版修订)(试行)

3

邻苯二*酸酯类化合物

邻苯二*酸*酯、邻苯二*酸*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苄*酯、邻苯二*酸二异癸酯、邻苯二*酸二异壬酯、邻苯二*酸二异*酯*

水质 6 种邻苯二*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42—2022)

《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2023年版修订)(试行)》

4

全氟化合物

全氟壬酸*、全氟辛基磺酸*、全氟辛酸*、全氟己基磺酸*、全氟*酸、全氟*酸、全氟己酸、全氟庚酸、全氟癸酸、全氟十一烷酸、全氟十二烷酸、全氟十三烷酸、全氟十四烷酸、全氟十六烷酸、全氟十八烷酸、全氟*基磺酸、全氟戊基磺酸、全氟庚基磺酸、全氟壬基磺酸、全氟癸基磺酸

水质 17 种全氟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或作业指导书

5

抗生素

喹诺酮类、磺胺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β-酰胺类、林可霉素类、氯霉素类、兴奋剂等,至少包含必测33种*

水质 抗生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作业指导书)

6

短链氯化石蜡

短链氯化石蜡聚合物(包括C10-C13,含4-12氯取代的36种物质)

水质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作业指导书)

(二)质控要求

1、内控措施

a、空白分析

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1个实验室空白和全程序空白样品,其测定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邻苯二*酸酯类化合物空白应低于方法定量下限。

b、校准

每批样品应建立标准曲线,线性相关系数应≥0.995,否则重新建立标准曲线。每 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个样品/批)应测定 1个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标准溶液,其测定结果与该点浓度的相对误差应在±20%以内,否则应重新建立标准曲线。

c、平行样

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1个平行样,当测定结果大于等于测定下限时,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满足方法要求。

d、基体加标

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1个基体加标样。基体加标回收率应满足方法要求。

2、外控措施

参加单位须按照要求参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能力验证和考核。

四、供应商要求

1、具有相关监测因子CMA资质/CNAS资质,能够按照规定的监测方法和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中标方应在8月20日和10月20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4、中标方应接受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方组织的检查、参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方组织的能力验证、考核。

5、项目所有原始资料(不限于样品保存、样品分析测试、数据原始记录、质控记录)应至少保存6年。

6、保密:中标方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和保密管理制度,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采用、引用或接触到的所有需要保密的数据严格进行保密,不得随意发布调查数据、成果。有关的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7、报价:中标方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物料费用等服务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方不应有任何虚增要价、供应商应将所有工作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采购人对一切额外增加的成本,均不会考虑支付或提供补偿。对于本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响应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总报价中。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磋商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五、安全及保密要求

中标人须确保监测人员和设备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引起的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中标人因设备短缺影响项目进度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中标人应承担并承诺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项目所形成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服务成果,亦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许可第三方使用服务成果。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告期限:**日-7月24日,为期5个工作日

(二)投标要求**日17:30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包括:1.报价文件(须分项);2.相关检测资质证明;3.相关业绩材料等。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并在封包上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密封骑缝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满足以上要求,方视为有效报价文件。

(三)自开标之日上溯两年期间,投标单位不得存在因监测质量问题或篡改伪造数据、弄虚作假被通报或处罚情况。

(四)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分散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本次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评标方法自动变更为竞争性谈判。

(五)**日下午15:00分准时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价(评分办法详见附件),分数最高者取得本项目服务资格,结果当场公布。

附件: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联系人:武敏敏、徐国胜、金聪

联系电话:0553-*、*

邮箱:*@*63.com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附件: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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