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家22幢、35幢商铺周边无人值守智能停车场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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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家22幢、35幢商铺周边无人值守智能停车场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略) 崇川区幸福街道施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幸福人家22幢、35幢商铺周边无人值守智能停车场建设工程(二次)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幸福人家22幢、35幢商铺周边无人值守智能停车场建设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江苏万隆同济房地产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幸福街道施店社区。

(2)工程规模:约12万元。

(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工程*个标段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日10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幸福街道办事处南楼三楼303室,并在**日10时0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修改、补充的网址及栏目:“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崇川区幸福街道施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秦飞,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隆同济房地产 (略)

联系人:顾工,联系电话:0513-*,*

日期:**日

上网 幸福人家22幢、35幢商铺周边无人值守智能停车场建设工程(二次).rar

1、 (略) 崇川区幸福街道施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幸福人家22幢、35幢商铺周边无人值守智能停车场建设工程(二次)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幸福人家22幢、35幢商铺周边无人值守智能停车场建设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江苏万隆同济房地产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幸福街道施店社区。

(2)工程规模:约12万元。

(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工程*个标段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日10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幸福街道办事处南楼三楼303室,并在**日10时0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修改、补充的网址及栏目:“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崇川区幸福街道施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秦飞,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隆同济房地产 (略)

联系人:顾工,联系电话: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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