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2024年度和平交警支队民警辅警体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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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2024年度和平交警支队民警辅警体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和平交警支队民警辅警体检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体检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3: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海峰(天津) (略) (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海峰(天津) (略) (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预算金额 ¥4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婷
项目联系电话 022-2445 8500
采购单位 (略) 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和平区四川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周老师,022-2339 8244
代理机构名称 海峰(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婷,022-2445 8500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和平交警支队民警辅警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峰(天津) (略) (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X-2024-052

项目名称:2024年度和平交警支队民警辅警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度和平交警支队民警辅警体检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全部人员体检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信息的查询应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进行)“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 (略)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的门店(门诊部),还须提供该门店(门诊部)上一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2023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提供2023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峰(天津) (略) (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方式: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峰(天津) (略) (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峰(天津) (略) (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     

地址: (略) 和平区四川路8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22-2339 82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峰(天津) (略)             

地 址: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联系方式:王婷,022-2445 8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

电 话:  022-2445 850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和平交警支队民警辅警体检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体检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3: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海峰(天津) (略) (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海峰(天津) (略) (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预算金额 ¥4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婷
项目联系电话 022-2445 8500
采购单位 (略) 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和平区四川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周老师,022-2339 8244
代理机构名称 海峰(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婷,022-2445 8500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和平交警支队民警辅警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峰(天津) (略) (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X-2024-052

项目名称:2024年度和平交警支队民警辅警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度和平交警支队民警辅警体检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全部人员体检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信息的查询应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进行)“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 (略)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的门店(门诊部),还须提供该门店(门诊部)上一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2023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提供2023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峰(天津) (略) (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方式: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峰(天津) (略) (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峰(天津) (略) (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     

地址: (略) 和平区四川路8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22-2339 82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峰(天津) (略)             

地 址: (略)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联系方式:王婷,022-2445 8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

电 话:  022-2445 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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