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十堰法雷诺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十堰法雷诺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十堰法 (略) 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4)十中法鉴破字3号
十堰法 (略) (以下简称“法雷诺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经审查,本院已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法雷诺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17日,注册资本*元,股东及持股比例为赵中全50%、王冰30%、张苏20%。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刹车片生产、加工、销售;五金交电,钢材,建材,化工原料(不含有毒有害危险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劳保用品,日用百货销售等。主要经营业务为轻、中、重型汽车离合器面片及总成的产品、工艺和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当前该公司已处于歇业状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 (略) (略) 2023年度破产案件管理人机构名单。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略) 未有诉讼代理、法律顾问等牵连事项。
3.截止2024年7月17日,申 (略) 无连续三年未办结的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案件且未结破产案件(含“执转破”案件)少于7件。
4.申报机构委派办理该案的团队负责人 (略) 破产及强制清算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无不良反映。
三、报名及遴选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符合公告要求,于2024年7月21日17点申报期间届满前在《 (略) 诉讼 (略) 》上进行报名。本院于2024年7月22日10点在《 (略) 诉讼 (略) 》公开摇号确定管理人。
联系人:李静 *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关于十堰法 (略) 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4)十中法鉴破字3号
十堰法 (略) (以下简称“法雷诺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经审查,本院已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法雷诺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17日,注册资本*元,股东及持股比例为赵中全50%、王冰30%、张苏20%。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刹车片生产、加工、销售;五金交电,钢材,建材,化工原料(不含有毒有害危险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劳保用品,日用百货销售等。主要经营业务为轻、中、重型汽车离合器面片及总成的产品、工艺和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当前该公司已处于歇业状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 (略) (略) 2023年度破产案件管理人机构名单。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略) 未有诉讼代理、法律顾问等牵连事项。
3.截止2024年7月17日,申 (略) 无连续三年未办结的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案件且未结破产案件(含“执转破”案件)少于7件。
4.申报机构委派办理该案的团队负责人 (略) 破产及强制清算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无不良反映。
三、报名及遴选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符合公告要求,于2024年7月21日17点申报期间届满前在《 (略) 诉讼 (略) 》上进行报名。本院于2024年7月22日10点在《 (略) 诉讼 (略) 》公开摇号确定管理人。
联系人:李静 *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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