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园区中心粮库设施设备功能提升改造库区绿化补种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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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园区中心粮库设施设备功能提升改造库区绿化补种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园区中心粮库设施设备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库区绿化补种项目) (项目名称) 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园区中心粮库设施设备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库区绿化补种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园区中心粮库设施设备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库区绿化补种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平 (略) , 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平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科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平 (略) 粮食园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招标项目工程控制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园区中心粮库设施设备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库区绿化补种项目),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6]226号)规定,该 (略) 政公用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7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8 - 1 09:30:00

开标解密时长:60 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仟*佰元整(¥13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转账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 8 月 1 日09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平 (略)

地址:平潭县流水镇松厝村山门路和东楼路交叉口东侧,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址: (略) 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118-5号天悦大厦7楼,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王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20层

联系电话: 0591-*


开标地点: (略) 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9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园区中心粮库设施设备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库区绿化补种项目) (项目名称) 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园区中心粮库设施设备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库区绿化补种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园区中心粮库设施设备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库区绿化补种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平 (略) , 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平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科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平 (略) 粮食园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招标项目工程控制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园区中心粮库设施设备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库区绿化补种项目),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6]226号)规定,该 (略) 政公用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7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8 - 1 09:30:00

开标解密时长:60 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仟*佰元整(¥13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转账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 8 月 1 日09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平 (略)

地址:平潭县流水镇松厝村山门路和东楼路交叉口东侧,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址: (略) 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118-5号天悦大厦7楼,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王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20层

联系电话: 0591-*


开标地点: (略) 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9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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