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建成区河道水质采样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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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建成区河道水质采样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建成区河道水质采样检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ZP*

2.2项目地点:大丰经济开发区

2.3采购需求:开发区建成区河道水质采样检测项目,河道水质采样检测,检测指标包含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高猛酸盐指数;全区建成区河道水质采样检测,具体检测频次按招标人要求对相应点位进行检测。具体检测频次按招标人要求对相应点位进行检测。必须要有CMA资质认证,对河道水质能够按照有关环境监测的标准方法进行分析工作,按照中国计量认证的有关规定出具监测报告,监测报告(纸质及电子)在采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

2.4预算金额:15.00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300元/点位

2.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3.2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检测类别为或包括环境类。(提供CMA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按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日至**日(08:30~12:00,14:00~17:00)

地点:江苏 (略) ( (略) 大丰区益民西路2-1号,丰城小区向东200米路南3楼)。

方式:携带报名资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代理公司报名领取文件。

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07月30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十楼会议室(南翔西路666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址或腾讯会议室,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newindex)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http://**)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 (略) 大丰区益民西路2-1号,丰城小区向东200米路南3楼

联系人:仲聪

电话:* 

监管部门: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地址: (略) 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电话:0515-*、0515-*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建成区河道水质采样检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ZP*

2.2项目地点:大丰经济开发区

2.3采购需求:开发区建成区河道水质采样检测项目,河道水质采样检测,检测指标包含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高猛酸盐指数;全区建成区河道水质采样检测,具体检测频次按招标人要求对相应点位进行检测。具体检测频次按招标人要求对相应点位进行检测。必须要有CMA资质认证,对河道水质能够按照有关环境监测的标准方法进行分析工作,按照中国计量认证的有关规定出具监测报告,监测报告(纸质及电子)在采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

2.4预算金额:15.00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300元/点位

2.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3.2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检测类别为或包括环境类。(提供CMA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按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日至**日(08:30~12:00,14:00~17:00)

地点:江苏 (略) ( (略) 大丰区益民西路2-1号,丰城小区向东200米路南3楼)。

方式:携带报名资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代理公司报名领取文件。

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07月30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十楼会议室(南翔西路666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址或腾讯会议室,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newindex)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http://**)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 (略) 大丰区益民西路2-1号,丰城小区向东200米路南3楼

联系人:仲聪

电话:* 

监管部门: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地址: (略) 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电话:05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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