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发展-竞争性谈判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第八批-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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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发展-竞争性谈判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第八批-采购公告

建信发展-竞争性谈判-JXFZ2024-XM0406-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第八批)-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XFZ2024-XM0406)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第八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3 万元/月/艘,招标人为厦门海顺达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第八批),1 艘,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第八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第八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货物(服务)的,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七)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八)谈判小组将在在资格审核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厦门”(http://**)查询并打印各报价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报价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2024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请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http://**)进行实名登记,供应商请按系统要求进行免费注册,注册网址:http://**/regihttp://**,注册后可进行项目报名,各合同包平台服务费 200元人民币,缴费成功并可下载标书即为报名成功(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技术,电话:0592-*);注册报名如遇问题请联系江小姐,电话:0592-*。采购文件售价: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建信发展(厦门) (略) 开标厅(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 366 号轻工大厦 9 层 01 单元之二)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建信发展(厦门) (略) 开标厅(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 366 号轻工大厦 9 层 01 单元之二)

七、其他

1、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建信发展(厦门) (略) 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http://**)等媒体发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2、响应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递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务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寄达响应文件,逾期未寄达视为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建信发展(厦门) (略) (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 366 号轻工大厦 9 层 01 单元之二);收件人:曾雪钗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厦门海顺达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双狮山路 76 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 366 号轻工大厦 9 层 01 单元之二

联 系 人: 曾雪钗

电 话: 0592-*

电子邮件: *@*nduc.com

建信发展-竞争性谈判-JXFZ2024-XM0406-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第八批)-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XFZ2024-XM0406)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第八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3 万元/月/艘,招标人为厦门海顺达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第八批),1 艘,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第八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第八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货物(服务)的,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七)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八)谈判小组将在在资格审核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厦门”(http://**)查询并打印各报价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报价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2024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请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http://**)进行实名登记,供应商请按系统要求进行免费注册,注册网址:http://**/regihttp://**,注册后可进行项目报名,各合同包平台服务费 200元人民币,缴费成功并可下载标书即为报名成功(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技术,电话:0592-*);注册报名如遇问题请联系江小姐,电话:0592-*。采购文件售价: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建信发展(厦门) (略) 开标厅(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 366 号轻工大厦 9 层 01 单元之二)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建信发展(厦门) (略) 开标厅(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 366 号轻工大厦 9 层 01 单元之二)

七、其他

1、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建信发展(厦门) (略) 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http://**)等媒体发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2、响应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递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务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寄达响应文件,逾期未寄达视为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建信发展(厦门) (略) (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 366 号轻工大厦 9 层 01 单元之二);收件人:曾雪钗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厦门海顺达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双狮山路 76 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 366 号轻工大厦 9 层 01 单元之二

联 系 人: 曾雪钗

电 话: 0592-*

电子邮件: *@*ndu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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