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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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G(第二次)

项目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学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方式:(1)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在线提交。(2)地点:宁波 (略) (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会议中心)

开标时间:**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在线提交。(2)地点:宁波 (略) (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4)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①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②供应商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③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⑤如因系统或部分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满足3家及以上的,则正常开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不足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如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则开标时间延期。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地 址: (略) 奉化区四明路666号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奉化校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鸿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三部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露、徐军、高书焓、林申杰、梁慧强、胡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夏巍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G(第二次)

项目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学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方式:(1)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在线提交。(2)地点:宁波 (略) (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会议中心)

开标时间:**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在线提交。(2)地点:宁波 (略) (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4)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①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②供应商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③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⑤如因系统或部分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满足3家及以上的,则正常开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不足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如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则开标时间延期。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地 址: (略) 奉化区四明路666号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奉化校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鸿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三部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露、徐军、高书焓、林申杰、梁慧强、胡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夏巍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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