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孪生系统银行和信托业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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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孪生系统银行和信托业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 (略) 受 (略) 委托,就 (略) 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孪生系统(银行和信托业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招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 (略) 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孪生系统(银行和信托业务)项目。

2.2项目编号:M*6008。

2.3项目地点: (略) (具体地点招标人指定)。

2.4招标范围:完成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孪生系统(银行和信托业务)项目风险管理驾驶舱、前瞻性预警、风险偏好管理、风险限额管理、资本管理、预警管理、风险报告、数据查询、数据报送、角色管理、用户管理和功能授权等功能模块及后续实施服务。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人员进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孪生系统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部署、优化、上线试运行等工作,上线试运行后进行初步验收,试运行期限不少于3个月,系统稳定运行且无任何问题后进行项目最终验收。上述工期以招标人对本项目做出的最终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安排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7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质保及运维保障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至少3份2021 年1 月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有六大银行或全国性股份 (略) 商业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实施同类型项目的证明材料。同类型项目是指合同名称至少包含“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全面风险”、“ (略) ”、“ (略) ”以上相关名词中的一个,证明材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合同签署页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实施承诺:投标人承诺完成系统功能模块在多个独立环境中进行部署交付(包含独立的测试环境),并满足招标人各独立环境使用要求。(附承诺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提供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投标人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查询企业(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及企业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查询。

3.5.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投标人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投标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投标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并盖投标人公章)

四、电子注册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行全电子化公开招标。

4.2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招标活动。

4.3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日至**日(北京时间)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其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本次采购的过程和有关事项。请各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公开招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河南 (略)

收款账号:76010 1548 0000 187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下载招标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标书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6.com)。

注意: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详见中原招采网http://**→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5.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取消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6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金融岛投资大厦11楼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张文、张志辉、周豪

电 话:0371-*

邮箱:*@*26.com

监督部门: (略) 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

(略)

河南 (略)

2024年7月19日


一、招标条件

河南 (略) 受 (略) 委托,就 (略) 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孪生系统(银行和信托业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招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 (略) 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孪生系统(银行和信托业务)项目。

2.2项目编号:M*6008。

2.3项目地点: (略) (具体地点招标人指定)。

2.4招标范围:完成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孪生系统(银行和信托业务)项目风险管理驾驶舱、前瞻性预警、风险偏好管理、风险限额管理、资本管理、预警管理、风险报告、数据查询、数据报送、角色管理、用户管理和功能授权等功能模块及后续实施服务。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人员进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孪生系统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部署、优化、上线试运行等工作,上线试运行后进行初步验收,试运行期限不少于3个月,系统稳定运行且无任何问题后进行项目最终验收。上述工期以招标人对本项目做出的最终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安排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7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质保及运维保障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至少3份2021 年1 月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有六大银行或全国性股份 (略) 商业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实施同类型项目的证明材料。同类型项目是指合同名称至少包含“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全面风险”、“ (略) ”、“ (略) ”以上相关名词中的一个,证明材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合同签署页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实施承诺:投标人承诺完成系统功能模块在多个独立环境中进行部署交付(包含独立的测试环境),并满足招标人各独立环境使用要求。(附承诺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提供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投标人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查询企业(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及企业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查询。

3.5.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投标人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投标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投标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并盖投标人公章)

四、电子注册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行全电子化公开招标。

4.2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招标活动。

4.3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日至**日(北京时间)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其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本次采购的过程和有关事项。请各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公开招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河南 (略)

收款账号:76010 1548 0000 187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下载招标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标书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6.com)。

注意: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详见中原招采网http://**→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5.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取消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6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金融岛投资大厦11楼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张文、张志辉、周豪

电 话:0371-*

邮箱:*@*26.com

监督部门: (略) 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

(略)

河南 (略)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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