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临海市白水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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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临海市白水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自然资源部、省市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我镇组织开展了《 (略) 白水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星期二)下午14:30

地点: (略)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

二、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共10人,其中3人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由组织部、人大办、政协办推荐)。另外7人为自愿报名对象, (略) 白水洋镇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关心我镇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书面纸质邮递、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书面纸质材料请 (略)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302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信封请署名“听证报名”;电子邮件请报送至邮箱:*@*q.com。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白水洋镇将于8月2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76-*。

特此通告。

(略)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

**日


听证会报名信息表.doc

听证公告.docx



根据《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自然资源部、省市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我镇组织开展了《 (略) 白水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星期二)下午14:30

地点: (略)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

二、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共10人,其中3人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由组织部、人大办、政协办推荐)。另外7人为自愿报名对象, (略) 白水洋镇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关心我镇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书面纸质邮递、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书面纸质材料请 (略)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302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信封请署名“听证报名”;电子邮件请报送至邮箱:*@*q.com。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白水洋镇将于8月2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76-*。

特此通告。

(略)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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