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儿童福利院犀浦院区综合楼原址重建项目项目代码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犀浦院区综合楼原址重建项目项目代码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犀浦院区综合楼原址重建项目(项目代码:2406-510100-04-01-200500)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略) (略) ( (略) 儿童福利指导中心、 (略) 福利特殊教育学校)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成发改政务审批[2024]40号 | ||||
建设地点 | (略) 郫都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拟规划建设550 (略) 用房、9个班特殊教育校舍用房, (略) 区总建筑面积29843平方米。原址重建综合楼约22782平方米,保留原有建筑706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拆除工程:拆 (略) (略) 区原有综合楼约8700平方米,车棚约439.96平方米,门卫室25.56平方米,硬质地面约3352.00平方米,操场约1281.72平方米,大门约15.20米,围墙约420.48立方米,儿童游泳池约268.95立方米,水池约114.97立方米,排污管网约1200米,化粪池2座;清除草皮及地被植物约10443平方米;移植树木275棵。 (二)建筑工程:原址新建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约227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7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三)室外配套工程:包括新建硬质铺装2098.73平方米,景观绿化面积约7129.21平方米,运动场面积约7386平方米,戏水池约268.95平方米,管网工程约1200米,室外照明灯具80套,景观水池约114.97立方米,大门约35.4米,围墙约740米;新设隔油池、污水处理设备、监控安防设备、停车系统、室外儿童娱乐设施设备等各1项。;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90.88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勘察、设计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3.5287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00至**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00至**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20%收取,由中标方支付。 |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 |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犀浦院区综合楼原址重建项目(项目代码:2406-510100-04-01-200500)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略) (略) ( (略) 儿童福利指导中心、 (略) 福利特殊教育学校)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成发改政务审批[2024]40号 | ||||
建设地点 | (略) 郫都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拟规划建设550 (略) 用房、9个班特殊教育校舍用房, (略) 区总建筑面积29843平方米。原址重建综合楼约22782平方米,保留原有建筑706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拆除工程:拆 (略) (略) 区原有综合楼约8700平方米,车棚约439.96平方米,门卫室25.56平方米,硬质地面约3352.00平方米,操场约1281.72平方米,大门约15.20米,围墙约420.48立方米,儿童游泳池约268.95立方米,水池约114.97立方米,排污管网约1200米,化粪池2座;清除草皮及地被植物约10443平方米;移植树木275棵。 (二)建筑工程:原址新建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约227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7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三)室外配套工程:包括新建硬质铺装2098.73平方米,景观绿化面积约7129.21平方米,运动场面积约7386平方米,戏水池约268.95平方米,管网工程约1200米,室外照明灯具80套,景观水池约114.97立方米,大门约35.4米,围墙约740米;新设隔油池、污水处理设备、监控安防设备、停车系统、室外儿童娱乐设施设备等各1项。;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90.88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勘察、设计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3.5287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00至**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00至**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20%收取,由中标方支付。 |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