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单位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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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单位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暂行办法通知>》精神,拟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相关的招标代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

项目业主: (略) 农业农业农村局(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在西藏政府采 (略) 新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中公示的代理机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相对应的土壤普查采购业绩和经验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名需要递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受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区内货物类采购相关业绩;

5.近三两年项目招标代理业绩(2021年、2022年、2023年);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021年、2022年、2023年);

7.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8.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日至7月24日(下午18:00前)

2.报名地点: (略) 浙江 (略) 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310室)。

五、采购方法

本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进行遴选,综合合法性、综合考虑服务、业绩、征信等因素,按照评分表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招标代理机构。

六、公开遴选时间及地点

**日上午10:00,在市农业农村局三楼310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次仁顿珠 联系方式:0896-*,*



(略) 农业农村局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暂行办法通知>》精神,拟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相关的招标代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

项目业主: (略) 农业农业农村局(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在西藏政府采 (略) 新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中公示的代理机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相对应的土壤普查采购业绩和经验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名需要递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受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区内货物类采购相关业绩;

5.近三两年项目招标代理业绩(2021年、2022年、2023年);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021年、2022年、2023年);

7.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8.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日至7月24日(下午18:00前)

2.报名地点: (略) 浙江 (略) 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310室)。

五、采购方法

本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进行遴选,综合合法性、综合考虑服务、业绩、征信等因素,按照评分表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招标代理机构。

六、公开遴选时间及地点

**日上午10:00,在市农业农村局三楼310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次仁顿珠 联系方式:0896-*,*



(略) 农业农村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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