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新城分园塑胶场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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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新城分园塑胶场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证房地产 (略) (略) 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的委托,就塑胶场地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略) 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新城分园)塑胶场地改造工程

2. 项目类型:工程

3. 所属行业:建筑业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人民币*.78元

6. 最高限价:本次项目最高总价限价人民币*.78元(含暂列金额18000.00元),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7.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

8.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20日历天。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略) 政工程专业*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b.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醒: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 (略) 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4)提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工程承诺。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要求: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 (略) 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供公开查询;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相关活动(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请各潜在供应商引起重视,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查询,及时整改,对于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查询方式: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施工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

地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网(http://**)-公告公示”栏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日09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 点: (略) 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新城分园二楼会议室(崇川区世纪大道6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日09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新城分园二楼会议室(崇川区世纪大道6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保证金:免收。

2. 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磋商模式,供应商须参加现场磋商活动。

3. 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代理机构提出。

5.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级机关第一幼儿园

联系人:张园长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证房地产 (略)

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路358号12层

联系人:张林丽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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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房地产 (略) (略) 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的委托,就塑胶场地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略) 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新城分园)塑胶场地改造工程

2. 项目类型:工程

3. 所属行业:建筑业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人民币*.78元

6. 最高限价:本次项目最高总价限价人民币*.78元(含暂列金额18000.00元),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7.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

8.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20日历天。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略) 政工程专业*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b.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醒: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 (略) 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4)提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工程承诺。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要求: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 (略) 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供公开查询;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相关活动(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请各潜在供应商引起重视,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查询,及时整改,对于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查询方式: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施工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

地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网(http://**)-公告公示”栏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日09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 点: (略) 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新城分园二楼会议室(崇川区世纪大道6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日09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新城分园二楼会议室(崇川区世纪大道6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保证金:免收。

2. 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磋商模式,供应商须参加现场磋商活动。

3. 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代理机构提出。

5.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级机关第一幼儿园

联系人:张园长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证房地产 (略)

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路358号12层

联系人:张林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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