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电子胃肠镜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中宁县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电子胃肠镜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电子胃肠镜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 (略) | ||
行政区域 | 中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1:58 |
预算金额 | ¥15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宁县新南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贺兰县虹桥街 (略) 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C座共享办公房号122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中 (略)
项目名称 : 中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电子胃肠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中 (略) 拟增加与现用电子胃肠镜系统相配套的设备配件:电子胃镜2条、电子肠镜1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 (略) 需增加与主机系统相配套的内镜。因现用电子胃肠镜主机系统厂家为奥林巴斯,其他品牌型号的内镜无法与奥林巴斯主机系统完全兼容。为了保持设备的兼容性和一致性以及售后服务的便利性,只能从原厂家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夏 (略)
地址: 宁夏回族 (略) 兴庆区南薰西街370号办公楼(东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张银强
联系地址:中宁县新南街
联系电话:095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田金保
联系地址:中宁县平安西街
联系电话:095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露
联系地址: (略) 贺兰县虹桥街 (略) 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C座共享办公房号1226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4-07-1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电子胃肠镜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 (略) | ||
行政区域 | 中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1:58 |
预算金额 | ¥15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宁县新南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贺兰县虹桥街 (略) 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C座共享办公房号122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中 (略)
项目名称 : 中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电子胃肠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中 (略) 拟增加与现用电子胃肠镜系统相配套的设备配件:电子胃镜2条、电子肠镜1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 (略) 需增加与主机系统相配套的内镜。因现用电子胃肠镜主机系统厂家为奥林巴斯,其他品牌型号的内镜无法与奥林巴斯主机系统完全兼容。为了保持设备的兼容性和一致性以及售后服务的便利性,只能从原厂家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夏 (略)
地址: 宁夏回族 (略) 兴庆区南薰西街370号办公楼(东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张银强
联系地址:中宁县新南街
联系电话:095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田金保
联系地址:中宁县平安西街
联系电话:095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露
联系地址: (略) 贺兰县虹桥街 (略) 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C座共享办公房号1226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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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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