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华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暨第四届活力东阳射箭公开赛竞赛规程
2024年金华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暨第四届活力东阳射箭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略) 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略) 体育竞赛中心
(略)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执行单位
(略) 射箭协会
四、协办单位
(略) 执力射箭馆(羿友弓社)
(略) 吴宁一中
五、参加单位
(略) 县中小学校射箭队、射箭俱乐部等单位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8月12—13日
比赛地点: (略) 吴宁一中( (略) (略) 75号)
七、竞赛项目
(一)反曲弓
1.*组
男子个人30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30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2. *组
男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3. *组
男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二)传统弓
1.中学组
男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2. 小学组
男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八、参加方法
(一)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2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人数不限,严禁跨单位组队。
(二)运动员条件
1.参赛年龄:
*组: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组:200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组:201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中学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小学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 参赛运动员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三)比赛器材
参赛运动员弓、箭等器材自备。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射箭竞赛规则》。
(二)竞赛组委会根据本次比赛特点制定的规则:
1.各项目排名赛均以6支箭为一组,发射时间为180秒/组。
2.淘汰赛每人每局射3支箭,每支箭30秒,胜者得2分,打平各得1分,先得6分为胜出。每场比赛最多比赛5局,如5局后比分为5:5,则需采用附加赛方式决定胜者,附加赛每人一支箭,以距离圆心近者胜。
3.运动员参赛器材需符合中国射箭协会最新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相关器材规定。如有发现运动员使用违反规则器材的,将取消该选手成绩。
4.传统弓项目中,运动员可以使用扳指、手套、护手皮或胶带等保护手指勾弦,用于拉弓和撒放,前提是其不能具有辅助拉弓和撒放的作用。
5.比赛采用直径为80厘米的六环环靶。
(三)比赛中,运动员不得虚报环值,如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取得的成绩。
(四)赛前各队应向编排纪录组确认参赛运动员,不允许跨组别更改。
十、录取名次
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获得前三名的颁发奖牌及奖状,第四到第八名颁发奖状。报名参赛人数不足(含)八人(队)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不足三人(队)时,取消该项目。
十一、报名和经费
(一)每个运动员只能报名一个项目组别。
(二)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如赛期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如数退还保证金。
(三)要求参赛人员自行提前办理人身保险手续,出现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及个人负责。
(四)参赛经费一切自理。
十二、提供肖像权与放弃索赔
选手一旦参赛,就自动无偿提供主办、承办单位及赞助商、新闻媒体其比赛中拍照、使用和展示照片的永久权利。
十三、裁判
主要 (略) 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另行聘定。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本次竞赛委员会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一、主办单位
(略) 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略) 体育竞赛中心
(略)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执行单位
(略) 射箭协会
四、协办单位
(略) 执力射箭馆(羿友弓社)
(略) 吴宁一中
五、参加单位
(略) 县中小学校射箭队、射箭俱乐部等单位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8月12—13日
比赛地点: (略) 吴宁一中( (略) (略) 75号)
七、竞赛项目
(一)反曲弓
1.*组
男子个人30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30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2. *组
男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3. *组
男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二)传统弓
1.中学组
男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2. 小学组
男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八、参加方法
(一)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2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人数不限,严禁跨单位组队。
(二)运动员条件
1.参赛年龄:
*组: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组:200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组:201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中学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小学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 参赛运动员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三)比赛器材
参赛运动员弓、箭等器材自备。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射箭竞赛规则》。
(二)竞赛组委会根据本次比赛特点制定的规则:
1.各项目排名赛均以6支箭为一组,发射时间为180秒/组。
2.淘汰赛每人每局射3支箭,每支箭30秒,胜者得2分,打平各得1分,先得6分为胜出。每场比赛最多比赛5局,如5局后比分为5:5,则需采用附加赛方式决定胜者,附加赛每人一支箭,以距离圆心近者胜。
3.运动员参赛器材需符合中国射箭协会最新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相关器材规定。如有发现运动员使用违反规则器材的,将取消该选手成绩。
4.传统弓项目中,运动员可以使用扳指、手套、护手皮或胶带等保护手指勾弦,用于拉弓和撒放,前提是其不能具有辅助拉弓和撒放的作用。
5.比赛采用直径为80厘米的六环环靶。
(三)比赛中,运动员不得虚报环值,如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取得的成绩。
(四)赛前各队应向编排纪录组确认参赛运动员,不允许跨组别更改。
十、录取名次
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获得前三名的颁发奖牌及奖状,第四到第八名颁发奖状。报名参赛人数不足(含)八人(队)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不足三人(队)时,取消该项目。
十一、报名和经费
(一)每个运动员只能报名一个项目组别。
(二)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如赛期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如数退还保证金。
(三)要求参赛人员自行提前办理人身保险手续,出现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及个人负责。
(四)参赛经费一切自理。
十二、提供肖像权与放弃索赔
选手一旦参赛,就自动无偿提供主办、承办单位及赞助商、新闻媒体其比赛中拍照、使用和展示照片的永久权利。
十三、裁判
主要 (略) 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另行聘定。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本次竞赛委员会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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