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街新桥村西坊塘综合楼首层铺位项目交易公告第五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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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街新桥村西坊塘综合楼首层铺位项目交易公告第五次发布

大龙街新桥村西坊塘综合楼首层铺位项目交易公告

1.本交易公告是我街交易中心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情况”的披露),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我街交易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略) 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 (略) 番禺区大龙街新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委托,定于2024年8110时在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对番禺区大龙街新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西坊塘综合楼首层铺位出租项目进行竞投,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119号令《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方式进行,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投人参与竞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名称:新桥村西坊塘综合楼首层铺位。

2、资产类型:商铺。

3、交易面积: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

序号

商铺名称

(从东往西数)

面积

所在地址

交易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

1

西坊塘综合楼第1号商铺

铺位面积89平方米,铺后附着简易建筑物面积35平方米。

(略) 莲路新桥村段39号首层从东数起第1间

*

2

西坊塘综合楼第2号商铺

铺位面积89平方米,铺后附着简易建筑物面积81平方米。

(略) 莲路新桥村段39号首层从东数起第2间

*

3

西坊塘综合楼第6号商铺

89平方米

(略) 莲路新桥村段39号首层从东数起第6间

*

4

西坊塘综合楼第7号商铺

89平方米

(略) 莲路新桥村段39号首层从东数起第7间

*

5

西坊塘综合楼第8号商铺

89平方米

(略) 莲路新桥村段39号首层从东数起第8间

*

6

西坊塘综合楼第9号商铺

89平方米

(略) 莲路新桥村段39号首层从东数起第9间

*

4、资产所在位置:详见附表一。

5、产权情况:粤房地证字第C*号。

6、资产使用范围:从事工商业经营,不允许经营石材、木材加工、金属焊料加工、水泥钢材、废品回收、网吧、棋牌、电子游戏室、烧烤及散乱污等行业,严禁从事冷库用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7、租赁年限:8年零10个月,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33年6月30日止。

8、免租期:无。

9、交易底价:铺位交易底价为*/平方米/月(不含税款),简易建筑物交易底价为*/平方米/月(不含税款)。以铺位底价作竞投,简易建筑物不作竞投。简易建筑物按底价计收租赁应缴款,递增方式与铺位递增方式一致。

10、租金递增方式:按每三年递增一档次,每档次租赁应缴款在前基础上向上递增10%。

11、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收取,承租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交清当月的租赁应缴款、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款项。

12、交易保证金:详见附表一。

13、合同履约保证金:详见附表一。 竞得人在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14、竞投方式:现场举牌竞投,以每间商铺为一宗进行招投标出租。每次叫价在上一次叫价的基础上增加不少于*/平方米/月,每次叫价增幅不得高于底价的20%,价高者得。

15、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16、其他说明:

(1)承租方如需对商铺进行升级、装修、改造,必须事先经出租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租方应按照法规及政策要求及时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排水证、排污证、排水单元达标等各项证照手续,办理各项证照手续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费、报装费、材料费、管道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有关设施、档案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以铺位面积89平方米为基准,物业管理费按*/月/㎡(不含税款)计收,卫生费按*/月/㎡(不含税款)计收。递增方式与租赁应缴款递增条款一致。

(4)该租赁物交易及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另行承担。

(5)租赁期内,*方因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证照手续、安全生产等需对租赁物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由*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方自行承担。

(6)出租方按每间商铺3KVA用电负荷、1度用水负荷提供给承租方使用。商铺用电所需的工程费用、原材料、线道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如承租方超出现有用电负荷,其负荷报装费、工程费用、原材料、线道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7)租赁期内,如承租方需要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变更承租方),由承租方提供新的承租方的身份信息给出租方,经出租方审定同意变更后,由承租方到出租方地址所在处办理变更租约手续,承租方按变更时当月一个月的租赁应缴额计算缴交变更手续费给出租方后,由出租方与新的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年限不能超过原合同年限。

二、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规定外。

2、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到场竞投的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3、本次交易按规定拒绝在番禺区农村集体租赁物交易过程中有3次不良纪录,或列入番禺辖区内镇(街)三资交易中诚信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禁止报名参与竞投。已报名参加的,其报名无效,已获得竞得资格的,其竞得资格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个人与个人联合、个人与公司联合体、公司与公司联合体参与竞投(含联合转款),因名称(名字)不一致的,不能签订合同,其竞得资格取消。企业或个人进行竞投时,必须以自身名义竞投,权属单位不接受转名竞投。

5、不接受现 (略) 番禺区大龙街新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租赁的应缴款(无论在履约期间还是履约期满)或合同到期却拒搬、拒不履行义务的租户的单位或个人报名参与竞投。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报名地点:大龙街汉基大道1号大龙街道办事处内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3、本交易项目保证金需通过境内银行转账( (略) 银付款,但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方式缴交到以下专用账户,且保证金转账人、竞投人、合同*方须一致。

①户名全称: (略) 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②开户银行:广州农村 (略) 石基支行;

③账号:*79;

④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填写银行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新桥村西坊塘综合楼首层第()号铺交易保证金。未能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4、竞投报名时需提交的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报名竞投的,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投的,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然人竞投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转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略) 银转账,需提交带银行电子章的转账记录纸质件。

③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文件需详细列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

5、竞投人报名时应签订《竞投资格确认书》及填写《竞投报名表》。

6、竞投结束后,非竞得人的保证金于公示结束后 15个工作日无息返还,竞得人缴纳的竞投保证金将转入出租方账户,由出租方按相关规定处理;

7、我街指定的账户的开户银行是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有意竞投者在汇款到我街指定的账户时,请优先选择使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进行汇款,因跨行汇款产生的手续费由竞投者负责。

8、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应于报名结束前向本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经本中心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的优先承租权。同时存在2个(或以上)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其2个(或以上)之间采用价高者得原则,若2个(或以上)之间报价相同,则现场抽签或摇珠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竞投方式及规则

1、在竞投过程中,遇到只有一个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竞投,竞投有效,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成交,竞得人须现场签订《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结果情况表》,否则视同弃标处理并没收竞投保证金。

2、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无人报价或所有报价均低于底价时,出租方有权在已确定报名资格的竞投人中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回。竞得单位(或个人)必须在竞投会结束且公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与大龙街新桥村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后,重新进行公开竞投。

3、举牌竞投规则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所有竞投人同时举竞价牌清晰表达是否同意按底价竞投(不同意的不用举牌,同时由工作人员收回竞价牌)。同意的,进入第二阶段竞投;不同意的则代表退出本项目竞投,同时被列入为本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人行为异常名单。如所有竞投人都不同意底价应价的,则通过现场抽签或摇珠方式确定一名竞得人,该竞得人必须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价格承租本交易项目的租赁物,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该竞投人所交纳的竞投保证金,如此类推。

第二阶段:仍在参与竞投的竞投人,首先报价的必须按交易公告约定的报价增幅进行报价(竞投人报价不分先后顺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高价竞投人确定为竞得人。

五、实地查看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和建筑物具体架构,标的以实物为准,意向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提前30分钟携带相关 (略) 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参与竞投会,竞投开始前5分钟停止办理竞投报到手续,还没完成报到的,一律视为竞投人自行放弃竞投人资格。竞投人必须在竞投开始前进入竞投室。竞投人迟到或不到场竞投的,将视自动放弃竞投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竞投保证金。

七、特别说明:

1、本次竞投是根据《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投,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2、竞投人必须认真阅读交易公告和合同初稿等相关条款,竞投人报名参加竞投便视作完全同意上述资料的各项条款,并对合同初稿中的各项条款无异议。

3、凡参与报名且交纳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视为已完全知晓竞投资产所有状况;已接受本公开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包括标的物的出租面积(不允许竞得后要求重新测量资产面积);已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竞投;已承诺交纳竞投保证金后将准时到场参与公开竞投,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如竞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弃标者,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重启竞投。

4、不允许在该土地上挖泥、挖沙;不允许在该土地上开挖鱼塘或建造任何的养殖池及家禽牲畜养殖设施;不允许在该土地或周围养鸡、鹅、鸭、猪、牛、羊等牲畜;不允许在该土地上搭建任何棚舍;不允许在该土地上填土、堆放淤泥及垃圾。

5、参与竞标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竞投,不能串标,如发现有向其他竞投人士或原租户索取茶水费、好处费等财物的(无论是已发生的行为或暗示性语言、信息的),均取消本次竞投资格,且将其列入番禺区三资交易诚信黑名单,列入诚信黑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将取消以后参与番禺区所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资格。

6、不允许陪同参加。

7、竞投人须考虑新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就上述租赁物在经营过程的风险。新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不负责提供上述租赁物办理营业执照过程的完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消防、环保、供水、供电等),请竞投人注意防范竞得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须面对的问题,竞投人亦就上述问题不得追究新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责任及拖欠租金。

8、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竞投意向人的竞投资格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不予撤回。

(二)本交易中心不向竞投人退还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资料。

(三)竞投成功后,竞得人须按本文件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交易项目延期或者改期的,本交易中心将在第一时间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本交易中心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略) 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大龙街道办事处内

项目业主方: (略) 番禺区大龙街新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汤先生 周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莲路新桥村段83号

(略) 址:http://**:8026

附件:1.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竞投报名表(单位/个人)

2.授权委托书

3.合同

4.标的物现状图片资料及位置示意图

【点击下载】附件1-4

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4年7月19日


大龙街新桥村西坊塘综合楼首层铺位项目交易公告

1.本交易公告是我街交易中心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情况”的披露),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我街交易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略) 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 (略) 番禺区大龙街新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委托,定于2024年8110时在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对番禺区大龙街新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西坊塘综合楼首层铺位出租项目进行竞投,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119号令《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方式进行,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投人参与竞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名称:新桥村西坊塘综合楼首层铺位。

2、资产类型:商铺。

3、交易面积: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

序号

商铺名称

(从东往西数)

面积

所在地址

交易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

1

西坊塘综合楼第1号商铺

铺位面积89平方米,铺后附着简易建筑物面积35平方米。

(略) 莲路新桥村段39号首层从东数起第1间

*

2

西坊塘综合楼第2号商铺

铺位面积89平方米,铺后附着简易建筑物面积81平方米。

(略) 莲路新桥村段39号首层从东数起第2间

*

3

西坊塘综合楼第6号商铺

89平方米

(略) 莲路新桥村段39号首层从东数起第6间

*

4

西坊塘综合楼第7号商铺

89平方米

(略) 莲路新桥村段39号首层从东数起第7间

*

5

西坊塘综合楼第8号商铺

89平方米

(略) 莲路新桥村段39号首层从东数起第8间

*

6

西坊塘综合楼第9号商铺

89平方米

(略) 莲路新桥村段39号首层从东数起第9间

*

4、资产所在位置:详见附表一。

5、产权情况:粤房地证字第C*号。

6、资产使用范围:从事工商业经营,不允许经营石材、木材加工、金属焊料加工、水泥钢材、废品回收、网吧、棋牌、电子游戏室、烧烤及散乱污等行业,严禁从事冷库用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7、租赁年限:8年零10个月,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33年6月30日止。

8、免租期:无。

9、交易底价:铺位交易底价为*/平方米/月(不含税款),简易建筑物交易底价为*/平方米/月(不含税款)。以铺位底价作竞投,简易建筑物不作竞投。简易建筑物按底价计收租赁应缴款,递增方式与铺位递增方式一致。

10、租金递增方式:按每三年递增一档次,每档次租赁应缴款在前基础上向上递增10%。

11、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收取,承租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交清当月的租赁应缴款、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款项。

12、交易保证金:详见附表一。

13、合同履约保证金:详见附表一。 竞得人在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14、竞投方式:现场举牌竞投,以每间商铺为一宗进行招投标出租。每次叫价在上一次叫价的基础上增加不少于*/平方米/月,每次叫价增幅不得高于底价的20%,价高者得。

15、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16、其他说明:

(1)承租方如需对商铺进行升级、装修、改造,必须事先经出租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租方应按照法规及政策要求及时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排水证、排污证、排水单元达标等各项证照手续,办理各项证照手续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费、报装费、材料费、管道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有关设施、档案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以铺位面积89平方米为基准,物业管理费按*/月/㎡(不含税款)计收,卫生费按*/月/㎡(不含税款)计收。递增方式与租赁应缴款递增条款一致。

(4)该租赁物交易及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另行承担。

(5)租赁期内,*方因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证照手续、安全生产等需对租赁物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由*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方自行承担。

(6)出租方按每间商铺3KVA用电负荷、1度用水负荷提供给承租方使用。商铺用电所需的工程费用、原材料、线道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如承租方超出现有用电负荷,其负荷报装费、工程费用、原材料、线道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7)租赁期内,如承租方需要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变更承租方),由承租方提供新的承租方的身份信息给出租方,经出租方审定同意变更后,由承租方到出租方地址所在处办理变更租约手续,承租方按变更时当月一个月的租赁应缴额计算缴交变更手续费给出租方后,由出租方与新的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年限不能超过原合同年限。

二、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规定外。

2、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到场竞投的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3、本次交易按规定拒绝在番禺区农村集体租赁物交易过程中有3次不良纪录,或列入番禺辖区内镇(街)三资交易中诚信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禁止报名参与竞投。已报名参加的,其报名无效,已获得竞得资格的,其竞得资格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个人与个人联合、个人与公司联合体、公司与公司联合体参与竞投(含联合转款),因名称(名字)不一致的,不能签订合同,其竞得资格取消。企业或个人进行竞投时,必须以自身名义竞投,权属单位不接受转名竞投。

5、不接受现 (略) 番禺区大龙街新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租赁的应缴款(无论在履约期间还是履约期满)或合同到期却拒搬、拒不履行义务的租户的单位或个人报名参与竞投。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报名地点:大龙街汉基大道1号大龙街道办事处内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3、本交易项目保证金需通过境内银行转账( (略) 银付款,但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方式缴交到以下专用账户,且保证金转账人、竞投人、合同*方须一致。

①户名全称: (略) 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②开户银行:广州农村 (略) 石基支行;

③账号:*79;

④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填写银行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新桥村西坊塘综合楼首层第()号铺交易保证金。未能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4、竞投报名时需提交的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报名竞投的,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投的,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然人竞投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转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略) 银转账,需提交带银行电子章的转账记录纸质件。

③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文件需详细列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

5、竞投人报名时应签订《竞投资格确认书》及填写《竞投报名表》。

6、竞投结束后,非竞得人的保证金于公示结束后 15个工作日无息返还,竞得人缴纳的竞投保证金将转入出租方账户,由出租方按相关规定处理;

7、我街指定的账户的开户银行是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有意竞投者在汇款到我街指定的账户时,请优先选择使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进行汇款,因跨行汇款产生的手续费由竞投者负责。

8、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应于报名结束前向本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经本中心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的优先承租权。同时存在2个(或以上)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其2个(或以上)之间采用价高者得原则,若2个(或以上)之间报价相同,则现场抽签或摇珠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竞投方式及规则

1、在竞投过程中,遇到只有一个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竞投,竞投有效,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成交,竞得人须现场签订《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结果情况表》,否则视同弃标处理并没收竞投保证金。

2、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无人报价或所有报价均低于底价时,出租方有权在已确定报名资格的竞投人中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回。竞得单位(或个人)必须在竞投会结束且公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与大龙街新桥村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后,重新进行公开竞投。

3、举牌竞投规则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所有竞投人同时举竞价牌清晰表达是否同意按底价竞投(不同意的不用举牌,同时由工作人员收回竞价牌)。同意的,进入第二阶段竞投;不同意的则代表退出本项目竞投,同时被列入为本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人行为异常名单。如所有竞投人都不同意底价应价的,则通过现场抽签或摇珠方式确定一名竞得人,该竞得人必须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价格承租本交易项目的租赁物,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该竞投人所交纳的竞投保证金,如此类推。

第二阶段:仍在参与竞投的竞投人,首先报价的必须按交易公告约定的报价增幅进行报价(竞投人报价不分先后顺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高价竞投人确定为竞得人。

五、实地查看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和建筑物具体架构,标的以实物为准,意向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提前30分钟携带相关 (略) 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参与竞投会,竞投开始前5分钟停止办理竞投报到手续,还没完成报到的,一律视为竞投人自行放弃竞投人资格。竞投人必须在竞投开始前进入竞投室。竞投人迟到或不到场竞投的,将视自动放弃竞投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竞投保证金。

七、特别说明:

1、本次竞投是根据《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投,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2、竞投人必须认真阅读交易公告和合同初稿等相关条款,竞投人报名参加竞投便视作完全同意上述资料的各项条款,并对合同初稿中的各项条款无异议。

3、凡参与报名且交纳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视为已完全知晓竞投资产所有状况;已接受本公开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包括标的物的出租面积(不允许竞得后要求重新测量资产面积);已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竞投;已承诺交纳竞投保证金后将准时到场参与公开竞投,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如竞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弃标者,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重启竞投。

4、不允许在该土地上挖泥、挖沙;不允许在该土地上开挖鱼塘或建造任何的养殖池及家禽牲畜养殖设施;不允许在该土地或周围养鸡、鹅、鸭、猪、牛、羊等牲畜;不允许在该土地上搭建任何棚舍;不允许在该土地上填土、堆放淤泥及垃圾。

5、参与竞标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竞投,不能串标,如发现有向其他竞投人士或原租户索取茶水费、好处费等财物的(无论是已发生的行为或暗示性语言、信息的),均取消本次竞投资格,且将其列入番禺区三资交易诚信黑名单,列入诚信黑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将取消以后参与番禺区所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资格。

6、不允许陪同参加。

7、竞投人须考虑新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就上述租赁物在经营过程的风险。新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不负责提供上述租赁物办理营业执照过程的完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消防、环保、供水、供电等),请竞投人注意防范竞得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须面对的问题,竞投人亦就上述问题不得追究新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责任及拖欠租金。

8、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竞投意向人的竞投资格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不予撤回。

(二)本交易中心不向竞投人退还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资料。

(三)竞投成功后,竞得人须按本文件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交易项目延期或者改期的,本交易中心将在第一时间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本交易中心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略) 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大龙街道办事处内

项目业主方: (略) 番禺区大龙街新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汤先生 周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莲路新桥村段83号

(略) 址:http://**:8026

附件:1.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竞投报名表(单位/个人)

2.授权委托书

3.合同

4.标的物现状图片资料及位置示意图

【点击下载】附件1-4

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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