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街道灵芝农贸市场及仓库维修工程
灵芝街道灵芝农贸市场及仓库维修工程
灵芝街道灵芝农贸市场及仓库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灵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灵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灵芝村 。
2、建设规模: / 。招标估算价: * 元(其中 0 元不参与下浮)(最终以审标价格为准)。
3、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彩钢板墙面更换、彩钢板屋面新做及屋面卷材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4、计划工期: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按招标人要求) 。
5、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
6、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7、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 (略) 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若处于重组或更名期间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人员社保予以认可。
备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要求,打印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电子证照样式的通知》和《省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电子证照样式的补充通知》要求,打印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业绩要求: / 。
3.1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 (略) 页截图(外省企业需提供,省内企业无需提供,有效期内)。
3.3 企 (略) 工程建设项目 (略) 场主体库登记信息。
3.4 本 (略) (办事处)的报名。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报名时间: 2024 年07月 22 日至2024 年 07 月 23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公休日除外)。
5.2报名地点:登录越城区(滨海新区)限额以下 (略) (http://**)进行线上报名。
5.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6.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入围方法:由3家(含)以上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若报名单位超过15家以上,招标代理使用系统随机抽取入围15家,抽取时间为报名截止后,入围的投标单位登录越城区(滨海新区)限额以下 (略) 时会弹窗提醒,查看“我的项目”,确认已入围项目后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计分法(不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报价下浮率幅度为8.00%~15.00%(含上、下限,下同) 。
6.3 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6.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6.5 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投标,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方式。若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报名阶段一经发现,取消入围资格;中标后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5投标文件的递交:【越城区(滨海新区)限额以下 (略) (http://**)】。
6.6 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29 日下午09点30分。
6.7 开标地点: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4号楼201会议室开标( (略) 越城 (略) 1399号)【越城区(滨海新区)限额以下 (略) (http://**)】。
6.8 投标单位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6.9 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10 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及下浮率。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9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2年内返还,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应由承包方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中标后,工程不得转包。
7.中标公示
在中标公示前,招标人委托代理单位通过中国 (略) (http://**)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 (略) 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如无行贿犯罪记录,则对中标候选人 (略) 站予以公示。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灵芝村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灵芝小区42幢 地 址: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
联系人: 沈新见 联 系 人: 周 权
电 话: * 电 话: *
招标人: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灵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年 07 月 19 日
灵芝街道灵芝农贸市场及仓库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灵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灵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灵芝村 。
2、建设规模: / 。招标估算价: * 元(其中 0 元不参与下浮)(最终以审标价格为准)。
3、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彩钢板墙面更换、彩钢板屋面新做及屋面卷材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4、计划工期: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按招标人要求) 。
5、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
6、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7、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 (略) 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若处于重组或更名期间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人员社保予以认可。
备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要求,打印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电子证照样式的通知》和《省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电子证照样式的补充通知》要求,打印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业绩要求: / 。
3.1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 (略) 页截图(外省企业需提供,省内企业无需提供,有效期内)。
3.3 企 (略) 工程建设项目 (略) 场主体库登记信息。
3.4 本 (略) (办事处)的报名。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报名时间: 2024 年07月 22 日至2024 年 07 月 23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公休日除外)。
5.2报名地点:登录越城区(滨海新区)限额以下 (略) (http://**)进行线上报名。
5.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6.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入围方法:由3家(含)以上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若报名单位超过15家以上,招标代理使用系统随机抽取入围15家,抽取时间为报名截止后,入围的投标单位登录越城区(滨海新区)限额以下 (略) 时会弹窗提醒,查看“我的项目”,确认已入围项目后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计分法(不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报价下浮率幅度为8.00%~15.00%(含上、下限,下同) 。
6.3 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6.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6.5 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投标,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方式。若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报名阶段一经发现,取消入围资格;中标后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5投标文件的递交:【越城区(滨海新区)限额以下 (略) (http://**)】。
6.6 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29 日下午09点30分。
6.7 开标地点: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4号楼201会议室开标( (略) 越城 (略) 1399号)【越城区(滨海新区)限额以下 (略) (http://**)】。
6.8 投标单位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6.9 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10 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及下浮率。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9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2年内返还,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应由承包方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中标后,工程不得转包。
7.中标公示
在中标公示前,招标人委托代理单位通过中国 (略) (http://**)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 (略) 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如无行贿犯罪记录,则对中标候选人 (略) 站予以公示。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灵芝村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灵芝小区42幢 地 址: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
联系人: 沈新见 联 系 人: 周 权
电 话: * 电 话: *
招标人: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灵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年 0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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