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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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比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及比选人要求 (略) 领导任期履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比选人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工作止。具体进度要求:进场后90个日历天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具体进场时间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正式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按照比选人通知时间出具。

2.3服务地点:被审计单位所在地。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1)沛县 (略) 董事长,对其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2) (略) 兴蓉 (略) 董事长,对其2021年7月至2023年10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3)石家庄兴蓉 (略) 董事长,对其2020年11月至2024年6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二标段:(1)西安兴蓉 (略) 执行董事,对其2018年10月至2024年6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2)成都沃特 (略) 执行董事,对其2019年7月至2024年6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3)成都沃特地下 (略) 执行董事,对其2019年7月至2024年6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单位)或其合法设立、并具有授权的分支机构;

3.1.2须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企业(单位);

3.1.3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业绩;若比选申请人为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总所和分所业绩均为有效业绩;若比选申请人为具有授权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分所业绩为有效业绩;

3.1.5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并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

3.2其他要求

3.2.1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410室)领取比选文件。

4.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需在成都环 (略) (http://**: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 (略) (略) ( (略) 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略) 》(网址:http://**)、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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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比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及比选人要求 (略) 领导任期履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比选人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工作止。具体进度要求:进场后90个日历天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具体进场时间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正式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按照比选人通知时间出具。

2.3服务地点:被审计单位所在地。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1)沛县 (略) 董事长,对其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2) (略) 兴蓉 (略) 董事长,对其2021年7月至2023年10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3)石家庄兴蓉 (略) 董事长,对其2020年11月至2024年6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二标段:(1)西安兴蓉 (略) 执行董事,对其2018年10月至2024年6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2)成都沃特 (略) 执行董事,对其2019年7月至2024年6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3)成都沃特地下 (略) 执行董事,对其2019年7月至2024年6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单位)或其合法设立、并具有授权的分支机构;

3.1.2须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企业(单位);

3.1.3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业绩;若比选申请人为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总所和分所业绩均为有效业绩;若比选申请人为具有授权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分所业绩为有效业绩;

3.1.5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并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

3.2其他要求

3.2.1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410室)领取比选文件。

4.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需在成都环 (略) (http://**: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 (略) (略) ( (略) 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略) 》(网址:http://**)、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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