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关于惠阳区2024年对口帮扶贞丰县农特产品加工提质改造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贞丰县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关于惠阳区2024年对口帮扶贞丰县农特产品加工提质改造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惠阳区2024年对口帮扶贞丰县农特产品加工提质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睿哲 (略) ( (略) 汇金中心A栋23-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575号

项目名称:惠阳区2024年对口帮扶贞丰县农特产品加工提质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2024]575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惠阳区2024年对口帮扶贞丰县农特产品加工提质改造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中小企业投标价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即:评标报价=投标总价×(1-20%),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6)本项目 不接受 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睿哲 (略) ( (略) 汇金中心A栋23-1号)

方式:线下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睿哲 (略) ( (略) 汇金中心A栋23-1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睿哲 (略) ( (略) 汇金中心A栋23-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贞丰县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地 址:永丰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睿哲 (略)

地 址: (略) 桔 (略) 汇金中心A栋23-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平长娟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惠阳区2024年对口帮扶贞丰县农特产品加工提质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睿哲 (略) ( (略) 汇金中心A栋23-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575号

项目名称:惠阳区2024年对口帮扶贞丰县农特产品加工提质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2024]575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惠阳区2024年对口帮扶贞丰县农特产品加工提质改造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中小企业投标价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即:评标报价=投标总价×(1-20%),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6)本项目 不接受 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睿哲 (略) ( (略) 汇金中心A栋23-1号)

方式:线下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睿哲 (略) ( (略) 汇金中心A栋23-1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睿哲 (略) ( (略) 汇金中心A栋23-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贞丰县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地 址:永丰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睿哲 (略)

地 址: (略) 桔 (略) 汇金中心A栋23-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平长娟

电 话:*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标书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