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东车辆段沿动车线企业文化景观提升及文化广场平板车项目邀请招标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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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东车辆段沿动车线企业文化景观提升及文化广场平板车项目邀请招标投标邀请书

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东车辆段沿动车线企业文化景观提升及文化广场平板车项目邀请招标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DLWZ*

(福东辆委招[2024]01号)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铁 (略) 福州东车辆段,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福州东车辆段沿动车线企业文化景观提升及文化广场平板车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东车辆段沿动车线企业文化景观提升及文化广场平板车项目

项目地点:福州东车辆段段部

项目规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

(1)沿动车线企业文化景观提升:根据设计方案,主要增设立体字、搭建休闲亭及平台、休闲平台面积约116m2,安装休闲造型坐凳,安装照明系统。

(2)文化广场平板车项目:根据设计方案,在文化广场既有的平板车上改造为休闲区域,主要搭建休闲亭,增设栏杆、台阶、花箱,以及休闲座椅。

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年。

2.3 其他说明: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具备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的营业资质。

3.3在投标截止日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被中国 (略) 或中国铁 (略) 暂停项目投标资格的;(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日至**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晋安区鼓山镇东三环路728号(福州东车辆段)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需自带U盘。

4.2未获取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日09时30分至**日10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0时,地点为福州东车辆段机关楼408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为**日10时在福州东车辆段机关楼四楼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按投标邀请书规定方式出席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媒介上发布。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日17时00分前将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 (略) 福州东车辆段

详细地址: (略) 晋安区鼓山镇东三环路728号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招标人:中国铁 (略) 福州东车辆段

**日

确认回复

中国铁 (略) 福州东车辆段: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福州东车辆段沿动车线企业文化景观提升及文化广场平板车项目招标的投标邀请书,我方已收到并确认参与£/不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承诺若参与本项目将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福州,南昌

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东车辆段沿动车线企业文化景观提升及文化广场平板车项目邀请招标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DLWZ*

(福东辆委招[2024]01号)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铁 (略) 福州东车辆段,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福州东车辆段沿动车线企业文化景观提升及文化广场平板车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东车辆段沿动车线企业文化景观提升及文化广场平板车项目

项目地点:福州东车辆段段部

项目规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

(1)沿动车线企业文化景观提升:根据设计方案,主要增设立体字、搭建休闲亭及平台、休闲平台面积约116m2,安装休闲造型坐凳,安装照明系统。

(2)文化广场平板车项目:根据设计方案,在文化广场既有的平板车上改造为休闲区域,主要搭建休闲亭,增设栏杆、台阶、花箱,以及休闲座椅。

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年。

2.3 其他说明: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具备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的营业资质。

3.3在投标截止日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被中国 (略) 或中国铁 (略) 暂停项目投标资格的;(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日至**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晋安区鼓山镇东三环路728号(福州东车辆段)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需自带U盘。

4.2未获取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日09时30分至**日10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0时,地点为福州东车辆段机关楼408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为**日10时在福州东车辆段机关楼四楼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按投标邀请书规定方式出席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媒介上发布。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日17时00分前将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 (略) 福州东车辆段

详细地址: (略) 晋安区鼓山镇东三环路728号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招标人:中国铁 (略) 福州东车辆段

**日

确认回复

中国铁 (略) 福州东车辆段: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福州东车辆段沿动车线企业文化景观提升及文化广场平板车项目招标的投标邀请书,我方已收到并确认参与£/不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承诺若参与本项目将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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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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